一個腦袋,還因為他手裡拿著唯一一根鐵器——一根生鏽的狼牙棒。
金屬武器在森林裡是權力的象徵。
“古戈爾,帶著你的族人跟我走,我帶你們去新的家園,”說完,綠龍轉身。
他必須親自將這七隻食人魔帶回去,倒不是擔心他們逃跑,而是擔憂蠢笨的食人魔半途迷失方向。
古戈爾領頭跟上綠龍,其餘食人魔依次跟隨,在森林中排成佇列前行。
亞歌沒有徑直返回龍巢,而是繞了一段彎路,他要去收攏第二個怪物部落。
一個地精部落。
地精這個種族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們那一胎十二個的恐怖生育能力,和小孩十歲人類差不多的孱弱身軀,以及單人幾乎為零的膽量。
“除了當炮灰之外,地精毫無價值,”這是龍之傳承中關於地精記載的原話。
耗費三個小時,亞歌帶著食人魔抵達地精部落。
綠龍和食人魔無聲將地精部落包圍,然後將地精驅逐到林間空地上。
林間空地上,百來號地精聚攏一團,瑟瑟發抖。
“真是讓我感到驚訝。”
“瞧瞧,我發現了什麼!”
亞歌盯著地精群,地精群中有一個鶴立雞群的個體。
他也是地精,但卻比普通地精高大強壯,如鶴立雞群。
一隻大地精!
大地精作為地精的優良變種,他們要比普通地精強壯得多,也聰明得多,他們是天生的領袖,懂得組織與戰爭的藝術。
有無大地精帶領地精部落,完全是兩個概念,就好比流民與匪軍。
不過,在作為高等生物的巨龍面前,小小一個地精部落有無大地精沒什麼區別。
鶴立雞群並非鶴強,而是雞弱。
大地精支支吾吾開口道:“偉…偉大的森林之子,您……”
“少廢話!”亞歌粗暴打斷大地精的發言。
“現在,我給你兩個選擇!”
“第一、你主動帶著你的族人跟我走。”
“第二、我宰了你,然後帶走你的族人。”
大地精滿臉苦澀,用視線餘光掃一眼身旁的族人,普通地精們在巨龍面前兩股顫抖,就差沒尿褲子了。
指望這樣狀態的族人和巨龍對抗,還不如期待巨龍自殺更實在。
“如你所願,熬骨地精部落為您效勞,”大地精——盧克·熬骨屈服的低下頭顱。
亞歌點點頭,和聰明人說話就是方便。
“只是可惜了~,”他心裡感到惋惜。
豺狼人和地精是世仇,兩族無法和平共處,這股仇恨源於兩族各自信奉的神祇之間的矛盾,不是人力可以化解的。
除非綠龍一直盯著兩族,否則的話他們隨時可能內訌。
亞歌自然不可能隨時盯著兩族,豺狼人他使喚得很順手,也不打算更換。
因此,即便大地精很聰明,是軍事指揮的好手,也註定被捨棄。
顯然,大地精也意識到巨龍帶走自家部落沒啥好事,走路心不在焉,幾次險些被樹枝絆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