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是得好好過,三十幾歲的人了,過來戀愛你儂我儂的時候。李司重新看張珊,做事利索,聽話,沒有見她與別的男人有一丁點兒的牽扯,冷落了那些年,沒有想法,還真是想得開。李司在沒有女人的時候,想要張珊,她也不反對,雖說是應付差事,倒也相安無事。
自從李司媽態度轉變後,李司帶張珊回去的次數也多起來,吃個飯,帶點園田裡的菜回家,成了常事。自然,也常去張珊家,帶些菸酒魚肉,吃個飯,帶著小海房前屋後的玩。
張珊的母親看的女兒的日子過好了,沒有太高興,反而剪了張珊結婚時的紫色魚尾裙套裝,扔在修屋子的石子堆上,任憑風吹雨淋,張珊回一次,見一次,看著衣服的顏色由鮮豔變得髒亂,不問也不說。
母親已經不指望她了,把心思放在張珊妹妹那裡,家裡有事,隔著千山萬水,打電話問小女兒,該怎麼辦。
能怎麼辦?小女兒遠嫁,還不是要大女兒來跑路,出錢又出力。最後,聽到的是小女兒說得對。張珊沒辦法計較,自己爸媽,自己心疼。
小鎮上,小汽車少,李司挺想買一輛十五萬左右的車,手頭上的錢,加上李司媽給的錢,還差幾萬。他把主意打到了張珊身上,曉得她存錢,但不曉得存了多少,於是帶張珊去看車,向她灌輸買車的好處。
周圍的同事喜提新車,李司心裡癢癢的,很想有輛屬於自己的私家車。
張珊對車子不敢興趣,在她眼裡,只有大小和顏色的區別,就是個代步的工具。李司的花言巧語派上了用場,他順著張珊的心思,變成了顧家的男人,告訴張珊,兒子大了,要分房睡,他們睡一間房,兒子睡一間房。
分開六七年了,睡到一起,張珊習慣睡在自己的被子裡,李司靠近她,閒談生活工作中的事情,冷不丁的,誇張珊兩句,睡到後半夜,兩人就睡到一個被窩裡了。為了討好張珊,李司硬是伸著胳膊給張珊作枕頭,等她睡著了,才抽出胳膊。
他們的和好,引得家屬院裡的老人們議論開來:
“要不說女人好哄呢,冷戰了那麼久,幾個月的時間,和好了!氣人不?”
“有啥可氣的?人家兩口子的事情,願意怎麼著怎麼著。”
“也是,我要是張珊,男人工作穩定,還體貼人,有什麼不能原諒的?”“男人嘛,出去圖個新鮮,誰還真的把家給弄散了?”
“年輕人,誰沒有犯錯的時候,能改,就能過,日子嘛,湊湊合合,不就過下去了?”
“張珊可真有福氣,李司趕清早去買菜,又是魚又是肉的,還給她帶早點,像娶的新媳婦一樣。哎,命好啊,十指不沾陽春水。”
年底,李司終於說服了張珊,買車,拿兩萬,那可是張珊攢了好久的積蓄,取出來,真是心疼,禁不住李司軟磨硬泡,還是給了。卡里還剩下八千多塊錢,包括一個沒有動的五千的定存,以後再接著存錢。
最終讓張珊妥協的,是李司答應過年過節時開車回去,孩子不用坐在摩托車上來回顛簸,尤其是過年,還冷得要命。同時保證,一定對張珊的爸媽畢恭畢敬,不讓他們生氣。
能讓父母和兒子高興,張珊願意出錢買車。
李司又在張珊耳邊嘀咕,他的父母出了四萬,看張珊家能不能出點。張珊母親聽說了,和她爸商量,女兒一家好不容易過到了一起,出點錢,買個平安,到銀行取了三萬給李司。
車買回來後,還要買保險,李司想張珊家拿一萬,理由是他們家給的是四萬,張珊家又不是沒錢,怎麼就只給三萬?要一碗水端平,以後是要養四個老人的,所以兩邊要一視同仁。張珊耳朵聽煩了,才張嘴向父母借了一萬。
說的是借,張珊父母當然曉得有去無回,算了,女兒開口了,不能讓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