蛔蟲將畫夾貼在掛曆兩頁之間又是偏後的位置,難怪當初警方來搜查時沒有發現。
老實說,畫本身畫得不錯,對於一般人來說是輕易畫不出這種效果的。
但是讓唐曼玲吃驚到極點,幾乎懷疑自己眼睛的是這畫中人以及畫最下端偏右的位置上那四個歪歪扭扭的字。
儘管字跡很潦草,可依然能夠辨認出寫的分明是「地府惡靈」四字。
莫非蛔蟲死前想要表達的就是這個?瞪大雙眼的唐曼玲在這一刻忽然想起:蛔蟲以前是個畫家,他曾說自己親眼見過地府惡靈,而且他被認定和兇手有連帶關係。
這一來,難道是他親手將惡靈的原貌一筆一劃展現在了這張畫紙上?
不錯!極有這種可能。可惡!蛔蟲那傢伙果然什麼都知道,但卻撒了彌天大謊。
如此再結合蛔蟲被殺時的情景看,難道這幅畫就是那惡靈、也就是兇手想要找的?但是很快唐曼玲便否定了這一想法。
這幅畫固然很重要,但並不是兇手與蛔蟲此前欲行交換的東西。畫無疑是蛔蟲所作,那麼顯然就不是兇手的東西。即使那上面清楚寫著「地府惡靈」四字,在起訴時也可能會被以作畫者異想天開的理由所駁斥。
況且藏在這樣隱蔽的地方,一般人決不會輕易發現,說不定兇手也是一樣,他根本就不知道蛔蟲手裡握有一幅兇手本人的素描畫。
但是殺死蛔蟲後他卻拼命想在屍體上找到什麼,這說明肯定另有它物,那物品對兇手來說一定存在著暴露他真實身份的巨大危險。而且從兇手不惜翻遍蛔蟲裡外所有衣兜的情況看,顯然也不是在找這個。
這麼大一張畫即使再怎麼摺疊也不可能被塞進衣兜裡,倘若兇手真要在蛔蟲身上找這東西絕不可能傻到去翻衣兜。
但兇手卻仔細翻遍了蛔蟲身上所有衣兜,這說明那東西一定很小,小到可以輕易被直接塞入衣服兜。
如果能找到那樣東西,再加上這幅畫那麼就可以治兇手的罪了,即使兇手再如何狡辯,想要澄清自己的機率也微乎其微。
現在畫已有了,另一個東西是什麼呢?那個看上去應該並不是很大的東西。
唐曼玲思索著,不由再一次細細觀察起面前的畫。忽然,她的視線被畫中某一點吸引。
那是在畫中人胸口的位置上,一個圓形的狀似金屬質地的環中套有一枚六角形圖案。在那上面穿了一根鏈子,掛在頸項上,顯然這是一個吊墜。
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在此刻突然劃過唐曼玲腦海,她瞬間記起自己以前好像在什麼地方見過這玩意?
既然挎在兇手脖子上那就是屬於他的東西,可是唐曼玲卻依稀記得曾在非兇手存在的另外一個場合見過這吊墜。
等等!莫非兇手想要從蛔蟲身上找的就是這個?
他在行兇過程中不慎將其遺失,他認為東西一定在蛔蟲手上所以才在殺人滅口後想要重新找回。但現在看來,蛔蟲手裡根本就沒有吊墜。
可這吊墜確實在哪裡見過。會是什麼地方呢?想起來,一定要想起來!只要有了那吊墜,一切都可迎刃而解了。加油~想起來!
唐曼玲緊閉雙目在腦中回憶著一個又一個來自過去的場景,就像觀看電影那樣在每個畫面中認真搜尋。
驟然間,某個畫面被定格在眼前。迅速睜雙眸開,眼中出現的已是堅定無比的目光。
想起來了!是皮皮,那個被皮皮視作寶貝一樣的東西。
想到這裡,唐曼玲的唇邊悄然掛上一絲勝利的微笑。事情果然總會在瞬間有驚人的轉變,幾分鐘前還一籌莫展,短短几分鐘後卻茅塞頓開。
好極了!只要從皮皮那裡得到這枚吊墜從中發現兇手的指紋,那麼一切就會水落石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