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唐曼玲臉上出現幾許凝重:「總之,先回警署和局長碰面再細談吧。」
「明白!」接過指令,程飛拍拍年輕駕駛員的肩膀:「再稍微開快些。」
「是!」
車子在一瞬間提速,飛快朝警局的方向駛去。
(16))地獄街殺人事件(19)
被唐曼玲發現陳屍街頭的死者姓康,曾用過很多名字,臨死前的確切用命暫時無法查證,綽號『蛔蟲』,於十年前入住地府大街。
死亡時間是在12點前後,地點在4號街,死因仍是被子彈擊中頸項和額頭,透過對現場遺落彈夾的鑑定兇器依舊是p45口徑手槍。
另外,死者身上衣物有被明顯翻動過的跡象。此次案件和之前明顯有著很大不同。
其一,死亡地點;其二,兇手對被害者死亡後的處理。
但是被害者直接致死原因和兇器仍與之前的案情吻合,因此可以判定殺死蛔蟲的兇手和殺害前四名被害者的兇手還是同一人。只不過在這起案件中,兇手將作案流程有所改變。
結合現場情況看,警方已確定4號街就是案發第一現場。如果是事後移屍,從3號街到4號街的路程並不算短。假設兇手拖著被害人,勢必會流下相當明顯的印跡,例如血會蹭得到處都是。
假設開車,在地府大街那種地方行車是非常不便的,而且夜晚清晰的引擎轟鳴聲也勢必太過引人注意。
況且即使這麼做,第二現場的血跡也和第一現場有明顯出入,這很容易就被識破。再者,死者陳屍地4號街上的血樣和前四起出入不大,都是受子彈衝擊大量血跡呈自然狀態噴灑而出。
現場勘測時也有派警力到3號街排查,並無發現任何血跡,也沒有人為抹擦的跡象,針對4號街就是第一現場這點已無可爭議。
另外,被害者死後被搜了身這又是一個疑點,以往兇手殺了人就直接走掉。而這一回死者衣服裡裡外外都被翻動過了,這說明兇手顯然想從被害者身上找到什麼,但具體有沒有找到那就不得而知了。
還有一點比較蹊蹺的是,警方在被害人身上搜出了一團麻繩。裝在死者大衣口袋裡,而且有一小截已經露出。繩子是那種很普通的麻繩,土黃色,約有一個手指那麼粗。盤成一小團,展開來看有一米多長。
「事已至此,二位有何看法?」辦公室內,局長望著面前的一男一女開口問道。
程飛在這時蹙了蹙眉頭,他看著手中那份厚厚的槍擊案資料和出自法醫的屍檢報告沉默不語,不時用餘光瞥一眼身旁的女上司。
至於唐曼玲已經有好一陣時間兒沒有發言了,從不久前她便盯著手中的照片一語不發。照片是程飛遞給她的,局長手裡也有一份,是從被害者身上發現的那條繩子的取樣照。
唐曼玲目不轉睛凝視照片裡的繩子,視線卻已然穿過照片滲透進另外一處不為他人所知的空間裡。
通常唐曼玲這種看似平靜的外表下腦子裡都是在做著驚人的思考。局長對此深知肚明,因此也不急於開口,而是給她一個足夠的思考空間等待聆聽接下來的巧妙言論。
桌案上鐘錶裡的指標轉了一圈又一圈,當局長喝完杯中的最後一口茶水時,唐曼玲起先停留在照片上的視線終於在此刻望向局長。
應該是有眉目了吧?局長這樣想著,嘴邊揚起一絲淺淺的微笑:「有何高見?」
唐曼玲看看局長又看看程飛,不答反問:「二位覺得繩子平時都被用作什麼呢?」
「應是用作綁東西,扎貨物之類。」程飛率先回答,同時眉頭微蹙,似乎有點不明白她為何會這麼問。
「沒錯。」唐曼玲眼裡流露出一股笑意,頓了片刻又開口道:「那若是用在人身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