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哪隻宰相駁回這一道關卡,除了這一環,士大夫要是不想施行聖令,是有很多個地方可以卡死皇帝的。
比如說,擬旨的人。
這個前面也說過,除了中旨或者叫內旨,也就是皇帝的家事不用走政事堂。
另外的國策施布、政令通行都是有專人起草的,別說是太監,就是首相、皇帝親筆,那都是違法的,這有專屬官職知制誥。
本來這個職位是東府相公輪職擔任,可是,由於趙禎朝這十幾年來東西府相公穩如太山,上去就不下來,官屬職權也相對穩定,所以這個知制誥的職官一直在給事中歸班手裡握著,之前是吳育,現在是範鎮。
一道旨意,不管是皇帝授意,還是相公們把政令建策以奏摺的形式呈到皇帝面前,需經庭議透過之後,皇帝才能命令擬旨官起草聖旨。
當然了,不光庭議這一關,還要相公、朝臣們把關,擬旨這裡也是一道坎兒。。。。。。
擬旨官員不是影印機,他要是不高興,不印還算輕的,甚至有權以草旨不合法度為由“封還詞頭”。
不管這旨意是宰相的意思,還是皇帝的意思,只要老子不高興,誰都特麼不好使,這是大宋律法明確賦予知制誥的權力!!
所以,當初範鎮在唐奕賜婚擬旨的時候擺了文彥博一道,文扒皮一點脾氣都沒有。
趙禎更沒脾氣,他不但沒脾氣,而且還得討好範鎮,否則這貨哪天把他的旨意也封還回來,那就難受了。
當然,範鎮是“自己人”,不會沒事兒就為難趙禎。
而且,這個位子上一定要是“聽話的自己人”,最好是老好人吳育那樣。
吳春卿能在給事中歸班的位子上一蹲就是十年,憑的就是一個聽話,趙禎讓他幹什麼他就幹什麼。
可是,問題來了,要是不聽話怎麼辦?
生辦!!
非常難受。
比如,熙寧變法時期,也就是王安石差點把大宋折騰散架子那一次,知制誥就不太聽話。
王安石想把變法的堅定擁護者李定破格提拔為監察御史,皇帝自然同意,畢竟大家是“一個團隊的”。
可是,知制誥宋敏不幹了,李定這家貨人品有問題,名聲也很臭,這種人怎麼能做監察百僚,督導政令的言官呢?
於是,宋敏乾脆利落地把李定的任命詔書封還詞頭,直接把宰相和皇帝一起懟了。
而且,為了表示憤慨,宋敏還乾脆辭職不幹了。
呵呵,拗相公怕你這個?正巴不得把宋敏換下去,好讓李定上來呢。
結果,拗相公又失策了,新上來的蘇頌、李大臨也有脾氣,以“愛惜朝廷之法制”為由,又把李定的任命封還回去。
沒辦法了,拗相公只有“放大招”一途,把宋頌和李大臨全部罷免,找了個“聽話”的放在了知制誥位置上,李定的任命才算透過。
。。。。。。
好吧,聖旨走到這兒,終於可以往下走了。
過了知制誥這一關,下一步就是,起草好的聖旨便可進呈官家,御畫、錄黃,行下。
其實就是皇帝簽字畫押,抄送下發。這裡是官家的職責,當然沒問題。
可是,別以為這就完事兒了,這是下發,而非頒發。
下發到哪兒?
當然還有下一道坎兒,那就是發中書舍人手裡。
但是,中書舍人在拗相公開始折騰之前是“奉職官”,也就是虛職,不管事兒。
所以,一般下發到昭文館(翰林院)手裡,要昭文館大學士“宣行”方可生效。
“授所宣奉詔旨而行之!”
只要“內相”認為詔書不當,他是有權拒絕,“署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