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門把上之類的地方——下了毒,然後話筒上的毒是易雨蒙用手拿話筒時傳過去的。”
“我甚至還想到當易雨蒙上臺的時候,最後一個和他擊掌的人在自己手上抹了毒藥,透過擊掌把毒傳到了易雨蒙手上。但最後一個和他擊掌的人是主持人,而且是易雨蒙一時心血來潮主動去拍的他的手。我相信主持人的清白,我還相信要是當時易雨蒙的左手上有毒,他和這麼多人拍了手,毒藥也會傳到其他人手上的。特別是剛剛演唱完畢,手心裡全是汗的黃奇偉。而事實並非如此,否則中毒的就不會是他一個人了。現在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必然的邏輯。上臺的時候易雨蒙的左手上沒有毒,他的左手後來沒碰過話筒,他的左手後來碰過的唯一東西是那束花,所以花上有毒。”
“警方透過錄影上那個女孩的圖象,應該很容易就能找到她。在對她的審問調查當中,我想能夠發現更多的證據。比如她既然自稱是易雨蒙的歌迷,你們可以問問她易的生日、身高、血型什麼的。如果她答不上來,她的身份就相當可疑了。”
聆聽完了對方几句並不熱情的道謝的話,我們掛上了聽筒。
“這樣看來,那個女歌迷應該跟你一樣,是黃奇偉的粉絲了。親手揭露你的同好,不會有點……”
“我倒覺得她並不一定是黃奇偉的支持者。就算沒有了易雨蒙,和其他人比簡訊他一樣勝算不大。殺易雨蒙對黃奇偉毫無幫助,還讓他背上了殺人犯的嫌疑。不出意外的話,她應該是熊自明的歌迷。易雨蒙不在了,他就是短票第一,跟誰比都會有把握晉級。”
“退一步講,就算她和我一樣是黃奇偉的歌迷,對於她的所作所為和她應得的懲罰,我一點也不表示同情。舞臺很璀璨,萬眾矚目的感覺很好,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閃耀光芒、出人頭地的機會。對於我們這些普通人來說,有時候會把自己無法實現的夢想寄託在喜歡的偶像明星身上,看到他們的成功就好像自己勝利了一樣快樂——這個意義上來說女生迷戀影視歌星和男生為體育明星痴狂是同樣的道理——但我們要弄明白,我們到底是我們自己的,不是他們的,不能以他們的喜惡悲歡成敗來取代自己,更不能為了任何理由泯滅自身的良知……”
“哎呀!”相對沉默了好一會兒以後,我突然叫道,“不知道昨晚的事會不會影響到過兩天C賽區的比賽,我還等著看小洋洋的表現呢!要是節目因此被取消了怎麼辦啊?”
(“唉,這些女人們啊!”袁橫波攤開雙手,滿臉無奈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