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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大部分是胤禮所為,時間則在乾隆三年前,後來曹顒修改,再補入了弘瞻少年時的故事。這次修改,最大的變化就是將雍正的死提到前部分,不然,一切情節無法有如此完美的佈局。

再看賈敬是何等人物。書中如此介紹:他是丙辰【殯身】科進士【可今死】,卻一味好道【已喂好刀】,在都外玄真觀【都外現枕棺】修煉【休殮】,燒丹鍊汞,別的事一概不管,放縱家人胡作非為。後因吃秘製【密侄(指弘皙)】的丹砂【弘(紅)殺】燒脹而死【燒葬而死】,死時腹中堅硬如鐵【腹中間隱顒鐵】,麵皮嘴唇燒得紫絳皺裂【罪臣稍得旨,將祖裂】。死後天子【死後天知】追賜他五品【無品】之職。

讀者仔細【】裡的諧音解讀,句句讀隱含弘皙刺雍正的文字。賈敬的原型原來也是雍正。其實不用諧音,僅憑好道煉丹也極符合雍正晚年行狀。還有賈珍、惜春身份的確定,賈敬必為雍正化身無疑。如果還嫌“證據不足”。我還可以引證文字中幾條“疑竇”,兼釋疑兼說明問題。

一是秦可卿夢曲《好事終》兩句:箕裘頹盡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宿孽總因情。前人總是聯想到焦罵的“扒灰的扒灰”那句話影射賈珍偷媳,還責怪尤氏若無其事。明白了他們原為父子關係,不僅此事得以澄清,這兩句也好解了,前一句是說,可卿脫下衣服,肉身還原就是賈敬,二者死去,算是兩身合二為一了。曹寅總是將同一個人物,分為二體,根據需要敘述同一個人不同階段的故事,只要注意二人不在同一場合出現,就不至於穿包露餡。第二句要作諧音解,指雍正屍在家裡,而頭卻在野外樹林(寧)。有人以此推論賈敬的官職被剝奪了,是沒有依據的。

再就是可卿死時,賈蓉的覆歷上寫得得清楚:“曾祖,原任京營節度使世襲一等神威將軍賈代化,祖,乙卯科進士賈敬,父,世襲三品爵威烈將軍賈珍”。這段話前文述過,諧音解讀有含義,此處不論。進士是科舉的級別,不是官職,為什麼賈珍賈代化都是世襲,唯獨進士出身的敬沒有官階?按理賈敬最少是三品爵以上的將軍,而這份覆歷上既無官職也無爵。,道理很簡單,因為他死了。他和可卿同時死去,“五品”就是他的官職。

雍正死後,弘晝和弘瞻,一個“哭的淚人一般”,是不懂事,嚇哭了,一個是有意迴避,不願奔喪,作者這樣寫,無非是要表現雍正父子之間無親情可言。其實,據史料記載,雍正死後,弘晝是在場的,這個後來的“荒唐王爺”,那時並不荒唐。曹寅如此著筆,是一種藝術的誇張。也許,弘晝人在現場,但並不悲傷,想到他害死哥哥弘時,霸佔嫂子田氏,他痛恨這個父親,不幸災樂禍就算對得起他了。

弘晝(惜春)的反常表現緣於他的與弘曆對比之下的自卑感,二人同庚,卻因生母地位卑微,命運出現如此大的反差。母親為管領耿德金之女,康熙二十八年(1689)已巳十一月生於中等官吏家庭,初入侍藩邸為格格,五十年生和恭親王弘晝。他無法接受這個現實。他可能暗暗發誓,決不捲入奪嫡的政治漩渦,才說出“連我也編派上了”那句話,她為什麼始終與這個家庭保持若即若離的關係,到此應當可以理解了。

再看第七回的焦大醉罵的那句話:“二十年頭裡的焦大太爺眼裡有誰?”“二十年頭裡”應該是什麼時候呢?有人認為它是一個虛擬的時間和空間,而我現在要從真實的生活當中,尋找《紅樓夢》文字的時代背景,首先,我肯定兩點,一是焦大是有生活原型的,他參加過那場戰爭,而且代主子喝過馬溺,或者救過主子一命,如今,他才有資格在晚輩面前炫耀昔日的赫赫戰功。二是從上文分析可知,他所救主子只能是雍正(賈敬)。確定了這兩條,問題就解決了。我這兩條不是無依據的猜測,請看原文:

(焦大)因趁著酒興,先罵大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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