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代的三條辦好了,哪怕你們被當地百姓喊成屠夫,我也會給你們升官,給你們賞賜。”
魚禾訂立的規矩很簡單,也很少。
甚至沒有讓他們去遵循漢家的九章律。
因為益州郡初定,想要快速發展,就不應該設定那麼多條條框框。
越簡單的規矩,執行起來效率越高,見成效的速度也快。
魚禾也沒有提出什麼漢人至上的規矩,因為根本行不通。
滇人和蠻人才是益州郡最主要的人群,魚禾要儘快將益州郡發展壯大,就少不了去吸納滇人、吸納土蠻。
僅憑益州郡的那點漢人自己去繁衍,少說也得二十年,才能繁衍成益州郡第一大民族。
魚禾可等不了二十年,他也從沒想過去等二十年。
所以他將規矩定成了‘自己人至上’。
願意成為他手底下百姓的,那就是自己人。
不願意成為他手底下百姓的,那就是外人。
既然是外人,那麼被殺或者被掠奪,就跟魚禾無關。
魚禾讓他們去發展農桑、丁口、匠商、婚嫁、縣卒等五項,其實要求的有點多。遠比朝廷對官員的要求還多。
朝廷對官員的要求底的令人髮指。
確保地方不亂,不幹出引起民憤的事情就行。
正是因為魚禾要求多,所以魚禾才讓他們放開手腳去折騰,暗示他們去禍害自己人以外的那些人。
至於教化,魚禾要求堪稱過分。
前漢、大新兩個王朝,尚且達不到一縣兩座學室,一鄉一座蒙室。
益州郡這個還處在窮鄉僻壤境地的地方,就更不可能達到了。
但魚禾就是提了,還要求他們必須做到。
做不到,魚禾可以不懲罰,但萬一有人創造了奇蹟了呢?
那是不是驚喜,是不是意外收穫。
人不逼一把,誰也不知道他們能不能創造出奇蹟。
再說了,魚禾也不是盲目的給他們分派任務。
他們被髮配到益州郡,都不是一個人來的,而是一家子人。
他們以前是官,祖上說不定還出過大官,他們有足夠的錢財供家中的子嗣讀書。
一些人到了益州郡以後,說不定還沒有放下對家中子嗣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