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監獄出來之後,李義鈞把車鑰匙扔給馮磊,自己則坐到後座穩定情緒。
剛剛來的路上,為了方便進監獄,當然是他來開車,但是以他現在這心情,繼續開的話,基本不是他死就是車亡。
【安玉武四肢被打斷,喉嚨部分嚴重受損,暫時喪失語言能力】
【這明擺不是普通服刑人員之間的打鬧衝突可以解釋的,唯一的解釋就是,這是讓安玉武閉嘴的一種方式】
【而之所以沒有徹底殺死安玉武,或者說,這次衝突的根本原因,也許和他最後口供有關!】
李義鈞回想起他最後一次提審安玉武的樣子。
那個時候,以為自己必死無疑的法盲安玉武,既沒有當時在金領地那種瘋癲模樣,也沒有了之後來到安定司的到處喊冤。
現在坐在李義鈞面前的,只是一個頹廢的,對於未來沒有什麼期望的將死之人。
將死之人,談何希望?
【幸好,安玉武是個法盲,幸好,因為案件特殊,給他找的律師是安定司安排的!】
既然我已經沒有了希望,那麼,你們也別想好好活著!
“李科師,我舉報,我舉報!”
“我舉報玄鬥花市的七彩花!”
“他們聚眾db,他們鬥花,他們的sd資金相當龐大!”
“他們,就在玄鬥花市!”
在大虞國,一般的db案件,都是由各地的巡出衛直接負責。
除非是數額特別巨大,或者牽扯到了人命官司的,最後才會上報到安定司定命科和巡日科進一步處理。
安玉武反映的情況,這個叫做七彩花的特殊玩法,僅僅只是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突破了億元之上。
因為安玉武並不知道到底有沒有涉及人命,所以按照規矩,這個事情最終還是巡日科負責,李義鈞只能從旁協助。
巡日科歸楊景順副司傅負責,李義鈞把這些線索上報之後,就沒有了後文。
雖然沒有了後文,但是李義鈞還是看到了結果。
幾天以後,原本因為受到教唆,無主觀意願殺人,但死亡人數較多,且案件影響巨大,應當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安玉武,因為有重大立功表現,無期徒刑最終定刑為刑期十二年。
這個重大立功表現,在檢法司宣判時,只是一筆帶過,並沒有詳談,不過李義鈞知道,應該就是和安玉武最後的舉報有關。
十二年的刑期,說長不長,如果在獄中表現良好,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現,那麼,這個時間還會進一步縮短,也許七八年就出來了。
安玉武這次受傷,其實可以算是因禍得福,剛剛在病房裡,李義鈞還向那個大夫特意詳細詢問了他的情況。
四肢粉碎性骨折,即便受到最好的治療,這輩子也離不開輪椅了。
喉嚨的問題相較之下倒是不算嚴重,雖然暫時失聲,也只是暫時性的而已,只要加以治療,以後還是有極大的可能復原。
等安玉武病情穩定一些,或者說等七彩花事件的影響降下來之後,這個監獄就不再適合安玉武。
他很有可能被繼續特事特辦,送往青山醫院的特護病房照顧。
青山醫院雖然同時也是神經病院,但是在那裡,以安玉武的情況來說,應該遠遠強於在蹲守在監獄中。
在青山醫院,雖然其中的病人一樣被限制在其中,但也僅僅限制人身自由而已。
在那裡,也可以適當的和外界聯絡,外人想要進去探望,也遠比監獄裡簡單得多。
安玉武老爹安十八雖然是被兒子殺害的,可是從法理上來說,這也是意外之舉,不是主觀故意的情況下殺死了自己父親,對於安玉武的繼承權並沒有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