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不怎麼懂酒。
主要是得益於大學寢室的氛圍不錯,基本上沒有人抽菸喝酒,最多就是心情不好,會喝一點啤酒。
所以,秦朗之前白酒都怎麼喝過,基本上就是喝啤酒。
因此一下子接觸到這麼貴的酒,他除了覺得口感有些怪,有點甜之外,其他的根本品嚐不出來。
反倒是王晗似乎很懂,她喝了一口後頓時說道:“唔,好喝!”
“口感清新,還很美味。”
冰酒是世界上最名貴的高階甜酒之一,跟葡萄酒一樣,釀造全靠老天爺賞臉。
82年的拉菲為什麼好喝?因為那一年的葡萄好。
王晗含情脈脈地看著秦朗。
如果不是秦朗,她根本喝不到這麼好的酒。
對於她來說,這也是初體驗。
而王晗和那些買了酒自己不敢喝的人不同,他眼睛都不眨一下就買了。
各種小細節,就讓王晗非常滿意。
感覺這就是她的歸屬。
而秦朗一臉淡定的樣子,在她看來也是見過大世面。
顯然,這種酒根本不算什麼。
隨後,他們一邊喝酒,一邊聊著最近的事情。
至於之前想要戲耍的劉城,秦朗早就不在意了。
聽到王晗提起,他都彷彿忘掉了這個人。
“提他做什麼?我們都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秦朗隨意說道。
王晗見狀也是感嘆他的豪邁,但還是故作委屈道:“那老公還要我跟他虛與委蛇,我只想跟老公一起嘛。”
“那就把他踹了吧。”
秦朗現在也覺得之前的惡趣味沒什麼意思了。
畢竟劉城的檔次太低了,跟他不是一個級別的。
就算是‘主人的任務’,也讓秦朗提不起興趣了。
“好!”
王晗終於等到了這句話。
她早就對劉城不耐煩了。
如果不是礙於秦朗沒發話,她早就踹了。
就像是很多情侶一樣,在學校的時候還不覺得什麼。
但是來到社會上,才發現世界跟她們想象的不一樣。
這個時候,分手就是必然的。
特別是現實與理想的巨大差距,剛入社會的大學生又沒錢,無法承擔起女人巨大的夢想。
偏偏魔都又是一個讓人墮落的繁華之都,無數的慾望在這裡牽扯著人心。
在見識到社會的燈紅酒綠之後,之前在學校裡許下的所謂海誓山盟,自然就不值一提了。
就好像納蘭性德所寫的。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
只是學生的懵懂之時,王晗自然覺得劉城還不錯,因為那時候的女人大多都不物質。
但是大學就不一樣了,學生自然只要比成績,但是大學就開始比其他的了。
當她發現對方的平凡之後,自然就想要不平凡的了。
再加上王晗有‘理想’。
她想要留在魔都這個慾望之都,而不是灰溜溜地回到家鄉。
人就這一輩子,為什麼不活得精彩一點?
所以她認為,劉城早就跟不上她的步伐了。
女人至少有美貌可以出賣。
男的賣什麼?
就好似那句話。
上岸第一劍,先斬意中人。
女人,永遠都是慕強的。
想要讓她愛慕你,就必須要一直比她強。
就像是現在的秦朗,得到了王晗的愛慕。
所以,王晗很果斷。
直接給劉城發了訊息,告訴他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