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就是從那時開始,我們娘倆之間,永遠地失去了好好說話的能力。
我從沒覺得她欠我的。
可我做事的方式與說話的語氣,卻越來越像是在對待一個“仇人”。
我不想她再管我,多說一句話都是錯。但每遇到大的事情,我又只能求她來幫我。
無論開始時罵得有多難聽,她最終也都會拼盡全力。
我那個可憐的媽媽,怎麼就攤上了我這麼一個不孝的兒子呢?
其實每次與她吵完架,我都會後悔。轉過身去,就會淚流滿面。
恨不得將自己的嘴撕碎。
但我卻怎樣都控制不住。
那段時間,我好像真的病了。
和大帝走得近了,我倆也不可避免地發生了“一山不容二虎”的尷尬。
礙於那些“友情歲月”,我倆雖然一直沒有真的在明處“一決高下”。但暗地裡,卻是無時無刻不在“叫著勁兒”。
心理學上講,就是一直在對對方搞“服從性測試”。
一到下課的時候,他便會來班級找我,結伴去廁所“鼓搗”根菸抽。
因此,那個本是用來“釋放”人類最基本慾望的地方,同時也成了我們這些不良青年們“煙霧繚繞”的聚會場所。
除了容納屎與尿外,那裡還裝載了許多的“談判”與“鬥毆”。
也正是因為有了我們,才讓廁所的“藏汙納垢”功能,發揮到了極致。
那陣子的我與大帝,便常常在廁所裡鬥嘴。
人越多的時候,斗的越兇。
我脾氣酸,他嘴又損。言語上我雖總敗下陣來,可在顏面上,他也沒撈下過什麼好處。
每當我倆之間火藥味很濃的時候,周圍的看客們便會很識趣地住嘴沉默。
沒人敢拉架,更無人敢起鬨。
當然,兩個“瘋子”在你面前吵起來時,乖乖離開,免得濺自己一身血,也確實是最好的選擇。
在對彼此“底線”的反覆試探中,“擦槍走火”,乃是必然的結果。
某一日,當大帝與我又一次因為某個話題,爭執不下之時,他特麼的竟然抽出了一把“匕首”,跟我倆“舞舞懸懸”地比劃了起來。
匕首是世界馳名的瑞士“victorox”(維氏)牌,來自於那個某市“海關”子弟的李斌的“贈予”。
雖然早在“王頭”一事中,看透了他的為人。但我與大帝卻並沒有拒絕他的“供奉”。
因此,我也有一把同款。
在大帝掏出“兇器”的同時,我也明晃晃地露出了自己的“利刃”。
其實,我一直就挺“恐懼”匕首這種武器的。用來防身“太短”,用來打架又只會“判刑”。
可男孩子們,又天生對“盜搶棍棒”沒有抵抗能力。所以雖然不用,但卻並不影響我愛不釋手、隨身攜帶。
當我以為這次矛盾,將隨著我倆各自亮出“核武器”後,便會如以往那樣“和平收場”之時,大帝忽然“腦抽”,對著我“持刃”的右手,“抽冷子”就“砍”了一下。
我只覺手指一涼,忙下意識地抽回來,送到眼前去看時,便見無名指關節處,有一處深可見骨的傷口。一寸多長的裂痕兩邊,森白一片。
“我屮!你他媽的是傻逼嗎?都你媽的露骨頭了!”話音剛落,血流如注。
自知犯錯的大帝,瞬間也慌了神。連忙收起匕首,湊到了我的旁邊,一個勁兒的道歉。
事已至此,再發火也於事無補。看著他那滿臉堆笑的“賤樣”,我只好暫時壓下心中的憤怒,拆穿道:“你個傻逼,別在那裝蒜了。你他媽的就是故意的!還是先跟我去醫院,把口子縫上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