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等人再靠近一些才會發起進攻。
可是因為大鵬提前預警的關係,也讓狼群知道自己暴露了,於是乾脆顯露出身形。
刑警隊長大喝一聲:“所有人,戒備!”
算上林凡在內,他們一共有十二個人。
除了林凡,所有人都是荷槍實彈這種情況下,即便遇到這種程度的狼群,他們也絲毫不慫。
十幾個人手握真理,難道還能怕了幾十只野狼?
不過,林凡卻不想在這些野狼身上浪費時間。
“不用那麼費勁,直接把狼王一槍乾死就行了我們的目的是找到殺人兇手,我明早還得上班呢,可不打算在這深山裡過夜。”
林凡朝著江飛勾了勾手指:“把你的步槍給我用一下。”
啥?
江飛愣了一下,但還是下意識把手中的步槍遞給了林凡。
刑警隊長:“林副廠長也玩過槍?”
林凡隨口敷衍一句:“保衛科有步槍,有些心得!”
說話的同時,他已經檢查完子彈,準星已經對準了狼群所在的山坡。
想要在狼群之中找到狼王,事實上並不是一件難事。
尤其是眼前這個狼群只有三十幾只狼,林凡想找到狼王就更容易了。
身軀最為強壯,皮毛最為順滑,位置靠近狼群中央的往往便是狼王。
狼群之中,狼王大多數時候不會直接參加獵殺,而是扮演指揮戰鬥的角色,同時也會享受最為豐盛的食物。
這種情況下,皮毛和身軀會漸漸的與普通的野狼產生一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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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這些區別不會太明顯,但也絕對逃不過林凡的眼睛。
“這一槍,也可以打草驚蛇,嚇唬一下躲在深山裡的殺人兇手!”
嘭!
槍聲響徹林間。
子彈瞬間破膛而出。
噗!
狼群之中,那隻體型最大的野狼渾身巨顫。
腦門上瞬間蹦出一道血花,子彈直接從腦袋上貫穿而過,留下一個猙獰的血洞。
一槍秒殺!
嗷嗷!
狼王的屍體直挺挺的摔倒在雪地上,周圍的野狼先是愣了一下,隨後口中發出淒厲的狼嘯,一個個好似受到驚嚇一般朝著遠處逃散出去。
“搞定!”
林凡長出一口氣,隨手把步槍丟給了江飛:“槍道偏左,回去好好保養一下,槍膛裡面得抹油了撞針生鏽了,撞擊子彈的聲音不對,彈簧形變嚴重,也得換掉。”
江飛怔怔的點了點頭:“謝,謝謝!”
說完謝謝之後,他才猛地驚醒過來。
我艹,林副廠長一槍就把狼王給秒掉了?
這距離有百米了吧?
這把步槍是從部隊淘汰下來的,莫辛-納甘1930型步槍,屬於老式步槍。
這麼一把破槍,竟然百米開外一槍命中最關鍵的是,林凡好像根本就沒瞄準,舉起槍就直接射擊了,這才是最恐怖的。
不對,最恐怖的應該是僅僅一顆子彈,竟然把這把步槍所有的毛病都給發現了。
鳴!
就在眾人還沒從震驚中回過神來的時候,虛空中的大鵬又發出一聲啼鳴。
“哼!”
林凡嘴角一翹:“我就說嘛,這一槍還真把躲在深山裡的兇手給嚇到了他,已經被大鵬盯住了。”
:()四合院:最強反派,請眾禽獸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