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著“佩奇”(孟時為愛車起的一個沒品卻很貼切的名字)行駛了接近四十分鐘,我們終於到達了老黑即將舉行婚禮的酒店。
這家酒店的規模可謂壯觀,車位卻是少的可憐,不過好在“佩奇”體積夠小,隨便找了個旮旯衚衕,就將它停了進去。
下車之後,我越往酒店裡面走,就越是感到驚訝。
老黑婚禮現場佈置的很隆重,且很有創意,佈告上寫著,典禮現場是在酒店正門側身的一棟三層洋房裡舉行,而那棟洋房前,還專門擺設了一個宴會場地,簡直就像個露天party。
受邀參加婚禮的賓客們基本都聚集在這片場地上相互攀談客套著,不時就會看到端著酒水的酒店服務人員在人群中穿梭而過,有人交杯換盞,有人暢談歡笑,還有人四處打量觀察,似乎和我出於同樣的心理,對這場並非傳統中式婚禮的佈置感到小小吃驚。
和傻站在原地的我不同,孟時雨對眼前的佈置頗為感興趣,隨意又自然的在鮮花和工藝品點綴的長桌上拿了一塊小蛋糕,然後遞到我面前,笑道:“反正離開席還早,不吃白不吃,先弄點東西墊吧一口肚子唄。”
我搖頭拒絕,因為比起桌上的美食,我更關心的還是自己是不是走錯了地方,畢竟無論從哪個角度去看,這都不像是老黑的做派啊。
思前想後,我只得出了自己低估了老黑對馬姨的愛意這一結論,愛情啊,真是可怕,居然能讓一個摳摳搜搜恨不得一毛錢都掰成兩半花的男人出這麼大的血,辦這麼一場婚禮,這得花多少錢啊?
摸摸兜裡的紅包,瞬間覺得自己格局小了,忙趁別人不注意又往裡面塞了五百塊錢,這才拉著已經開始胡吃海喝的孟時雨去隨了份子。
“然哥哥,你跟新郎關係很好嗎?”
孟時雨一邊問,一邊追上來想挽我的胳膊,可卻被哥們一個側身躲開,她氣的跺了跺腳,滿臉怨氣的跟在我身後,接著說道:“除了於浩志,我記得你在冰城應該沒有關係能稱的上是要好的朋友了吧?不對,你甚至連朋友都很少。”
我從兜裡抽出支菸點燃,淺吸一口,侃侃道:“別瞧不起人,我朋友少的原因只是因為自己不想交朋友,並不代表我交不到朋友……之前的我,認為只有軟弱的人才需要朋友,因為一切事情都能靠自己解決的人是不需要用交朋友這種方式來獲得安全感和認同感的,說好聽點叫交朋友,說難聽這就叫弱者之間的報團取暖…”
孟時雨快跑兩步走到了我身前,好奇問道:“那你是怎麼跟於浩志成為朋友的呢?強者大人。”
我苦笑道:“那是我上大學住宿舍的第一天,當晚發生的一件事讓我徹底改觀了,我深刻意識到自己錯了……那晚我去蹲廁所,結果發現忘記帶紙,我甚至打起了內褲的主意,可若是獻祭內褲的話,我就只能全裸著回去了,然後我發現,隔壁正好也有人在上大號,那人就是浩志……”
“噗——”孟時雨笑噴了,“你能別一臉嚴肅的講這麼讓人繃不住的話嗎?”
“我本來就很嚴肅,身為人類,我的強度還是差的太多,若是當時我能不懼世俗的目光,至少有三種辦法可以在不需要任何人幫助的情況下脫離困境。”
孟時雨臉上閃過一道被震撼的表情,問道:“哪…哪三種?”
我又吸了一口煙,回憶了一下當時腦子裡設想過的方案,答道:“第一種,用內褲,但是要具備無視一切冷眼與嘲笑的強大心理素質,第二種,用手,但是需要克服心靈深處的恐懼和牴觸,第三種,前兩種條件都具備的同時還要再加上非常人所能擁有的勇氣,能做到第三種的人,作為人類這種生物基本就沒什麼弱點了。”
“第三種辦法是啥?”
“直接撅著屁股回宿舍用紙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