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售樓部,一行五人走了進來。
為首的一名身材肥胖的女人,邁著六親不認的步伐,像個大螃蟹似的,橫著就走進了售樓部。
在她身後,正是陳安福一家三口人。
陳欣瑤跟在最後,絲毫不理會身旁喋喋不休的方震。
她的臉色陰沉,將不高興三個字,明明白白的寫在了臉上。
可她身旁的方震卻似毫無所覺一般,自顧自的說著。
“瑤瑤,金葉小區可是咱們縣城裡最好的小區了,這裡的環境規劃的很漂亮,別墅很搶手的。”
陳欣瑤看都不看他一眼,徑自向著售樓部中走去。
今天中午,吃過午飯之後,陳欣瑤剛剛午睡了一會兒,就被父母喊了起來,說是要帶她出門散心。
哪知道父母帶著她,直接打車來了金葉小區。
這讓她有些懵。
在看到方震和她媽媽時,她立即意識到了什麼,頓時臉色陰沉了下來。
她猜到了父母的想法,是要和方家一起來金葉小區看房子,而且是她以後結婚時的婚房。
可現在的她根本看不起這小縣城裡的房子,她陳欣瑤將來是要定居在魔都的。
她是要在魔都買房的,那裡的房子才是最有價值的、才是最漂亮的房子。
才配做她陳欣瑤的婚房的。
想到在魔都買房,她已經託人調查林晨最近的行蹤時,發現林晨竟然已經在魔都的盛世年華小區買了一套大三居的房子。
這讓她非常的震驚,她曾經偷偷的去那裡看過。
當知道那裡一套三居的房子竟然要一千多萬時,驚得當場她就傻眼了。
這讓她更加下定了決心,必須要追回林晨。
只要追回林晨,那一千多萬的房子就是她的了,林晨開得豪車也是她的了。
林晨手裡的存款也是她的了。
林晨是最愛她的,她也是最愛林晨的。
以此推理,林晨的東西,就是她的東西,這是很合理。
她已經想好了,等林晨回心轉意之後,她要讓林晨將那套房子過戶到她的名下。
那樣的話,她陳欣瑤將會徹徹底底的成為魔都人,再也不是從小縣城的出去的野丫頭了。
只可惜,現在林晨已經把她拉黑了,這讓她有些苦惱。
不過,她並不擔心,林晨愛了她這麼多年,不可能說不愛她就不愛她的。
初戀是痛苦的、是美好的、是刻骨銘心的。
她相信自己是林晨最愛的人,林晨已經向她走了九十九步,只要她自己向林晨走兩步,林晨就會再次回到她身邊的。
所以,陳欣瑤對於眼前這個大獻殷勤的方震,只感覺到一陣的聒噪厭煩。
不過,父母都生活在這個小縣城中,方震的父母又都是領導,她不能硬生生的得罪對方,徒生事端,只能虛與委蛇。
一行人剛走進售樓部。
幾個售樓小姐一看,當即呼啦啦的圍了上來,殷勤的招呼著。
方震的母親吳晗煙伸出肥胖的手臂,手腕處的戴著的金手鐲,閃爍著金光。
她一指沙盤上的別墅區,說道:“你們這裡的別墅怎麼賣?給我說說價格?”
幾個售樓小姐一聽,頓時兩眼放光,連平時規矩也顧不上了,紛紛插嘴介紹。
吳晗煙聽著嘈雜的議論聲,眉頭直皺,她指著一個長相普通的售樓小姐。
頤指氣使的吩咐道:“你給我介紹介紹,其他人該幹嘛幹嘛去。”
長相普通的售樓小姐一聽,頓時兩眼放光,驚喜的連連道謝。
其他的售樓小姐一聽,頓時有些不服氣,還要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