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比如說鎮政府的資料庫裡找不到任何有關於他們倆三十年前的記錄,按理講,太過詳細的記錄可能確實不應該有,但怎麼著也得有個原籍之類的資訊,然而這方面,也是空白。
又比如還有鄰居說,三十年前的原身養父母經常出差,常年不著家,有時候夫妻倆一年可能只回來不到一個月。
直到有了原身這麼個閨女。
他們可能才換了一個新工作,不怎麼再外出,有時候好幾年都不出遠門。
這些資訊綜合起來,雖然目前還沒辦法分析出原身養父母的具體身份,以及彼此之間又發生了些什麼,但至少可以肯定,這件事,包括原身養父母的情況,真實身份之類肯定跟張家有關係。
不過為了早點把養父母的屍體領回來,丁水只能暫時先將疑惑壓下,轉而繼續去本地醫療機構,調取養父母的醫療記錄,並詢問有沒有他們基因序列。
結果也是失望。
他們沒有任何醫療記錄,自然也就更不存在基因序列了,連血液樣本都沒有,可見他們倆的身份確實很有問題。
最後,丁水是身心俱疲的找了個旅館住下,然後撥通先前趙雅留給她的那個私人電話,將自己目前收集到的一系列證明,以及可以跟她說的情況,全部跟她詳細說了一遍,並詢問她的意見。
“你這個情況還真比較麻煩。
說句不大好聽的,就你目前提供的這些資料,都難以證明那兩具屍體是你養父母的屍體。這樣,我再給你說幾個證明,你把這幾個證明也辦下來,然後我可以試著幫你申請一下,但我不能保證成功啊。因為你目前只能提供一些側面證據,並沒有特別直接的相關證據。
本來根據登機記錄,監控之類一系列證據,你養父母身份是確鑿無疑的。
現在你這麼一弄的話,我估計保險公司那邊肯定會拿這方面做文章,反正你現在也不缺錢,我有一個建議,你姑且聽聽,要是覺得不滿意就當我沒說。
以你現在提供的這些證明,如果你堅持索賠的話,保險公司那邊肯定會從中作梗,畢竟賠償金額挺高,他們現在是能少賠一個是一個。要是你能跟保險公司那邊達成默契,少要些賠償或者不要賠償的話,沒有保險公司從中作梗。
整體流程進行的會順利點。”
趙雅真不是收了保險公司的錢,在替保險公司說話,其他受難者家屬經過基因鑑定之後確定彼此身份,各方面證據齊全,索賠屬於理所當然的事情,哪怕是保險公司,也沒有什麼辦法掙扎。
最多設法少擔點責任,少賠點。
但丁水這是真麻煩,她父母的戶籍上,她是他們的親生女兒,可現在她的基因鑑定結果與那兩具焦屍對不上,保險公司那邊拿這一點做文章簡直不要太容易,比如否認那兩具焦屍是丁水的父母,或者懷疑丁水的父母在詐死騙保。
哪怕雙方證據都不足。
那也足以讓此事陷入僵持。
“這樣啊,那行,不知道你認不認識保險公司的人,能不能幫我說和?”
丁水想了想,還是覺得趕緊把自己養父母的屍體弄回來最重要,其他細枝末節以及賠償就算了吧,反正估摸著一個人最多賠幾千萬,加起來都不到一個億,她也不缺這點,沒必要自找麻煩。
如果實在不甘心,或者不爽,大不了等把屍體領回來再打官司也沒問題。
然而趙雅聽了這話卻很不滿:
“你什麼意思?難不成以為我是跟保險公司有什麼勾結才替他們說話?而且我也不是替他們說話,我是為……”
“哎呀,抱歉抱歉,趙姐,我不是那個意思,我就是想著你們應該經常跟保險公司打交道,至少能知道跟誰對接這件事,我對此是真的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