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啥的。”喬世傑說。
我說:“行,等你到了跟我說就行。”
“好,最近有沒有去按腳?”喬世傑壞笑著問我。
提起這個,我就想起了兩個人:98和言娜……
一個是我懵懂時期被我忽視的女孩,一個是教會我如何跟女人相處的姐姐。
“沒有。”我回答說。
“咋沒去?”喬世傑問我,“不會是卡里沒錢了吧?沒事,我最近發了點小財,晚上咱們一起去。”
我笑著說:“你又發財了?”
“嗯啊,我那個快遞站天天有件,昨天我一天掙了一千塊錢,我厲害吧?”喬世傑笑著說。
我說了句“厲害”。
我很清楚喬世傑的為人,他從小學習不好,愛打架,早戀,翻牆上網,總是讓他媽擔心,而我從小學習就好,他媽就總是拿我跟他比。
所以,在他心中,我一直是一個目標,他總是想要超過我,各方面的超過我,所以他總是跟我炫耀自己掙了多少錢,換了什麼手機。
但這些我並不在乎,他不是一個有文化的人,所以思想層面也沒啥覺悟,凡人所擁有的貪嗔痴他全都有,而且特別明顯。
但不管他怎麼樣,我們都是從小一起長大的發小,他遇到不會的題我會幫他做,我遇到有人找麻煩他也會為我出頭。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問題,這些事情在我經歷了這麼多人後已經看開了。
“哎,對了,孫涵,之前你說那個什麼殺怎麼玩?”喬世傑問我。
我說:“劇本殺嗎?”
“哎對對對,就是劇本殺,晚上咱們一起去?我帶著我物件。”喬世傑說。
我說:“行啊,我約一下,到時候再說。”
“好嘞!”約定好之後,喬世傑就掛了電話。
我則去約了本。
我常去的是十三檔案泰華分店,但我這次約的是萬達那邊的分店,因為萬達那邊比較好停車,泰華店太靠裡,巷子小,不好停車。
時間很快來到傍晚,喬世傑開著他的大眾,載著他的物件來樓下接我。
此時他的物件已經顯懷了,肚子明顯鼓了起來,人也胖了許多。
“劇本殺在哪玩?”我一上車喬世傑就問我。
我給他打了導航,他開著帶著我們去了十三檔案萬達店。
萬達店位於萬達廣場對面的中土大廈,我們把車停好之後,就進了大廈-1層。
不得不說,萬達店的裝修比泰華店好,泰華店的裝修像是暴發戶一樣,沒有一點品味,萬達店要好一點,乾淨整潔,風格不混亂。
我們三人在沙發上做好,dm給我們安排盒裝本,這時,我看到一個穿著牛仔褲,搭配著白毛衣的小姑娘在我們對面坐下。
這小姑娘看上去年紀不大,應該在十七八歲,長相很甜美,很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