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異議,只要有人照顧我坐月子,我就很知足了。
對於照顧我坐月子這件事情,我一直都是很感激爸媽和弟弟的,不管他們開始是怎樣的反對和不同意的,但最終還是同意了我回孃家生孩子和伺候了我坐月子。
當然了,這個事情,他們原本是非常的不願意去做的,但見我哭的傷心,不得不勉強同意了。所以,這個過程就是大家都不開心,因為他們覺得他們就是迫於無奈,被我逼迫的。後面的所有不開心,就是在這一刻埋下了禍根。
後來,過了好多年,我再回頭看這個事情,覺得其實很好解決,沒有那麼複雜和麻煩的,但因為林峰沒有擔當,遇事只會躲,一點自己的意見都沒有,就把這個事情最後搞得很複雜化了。
他應該清楚的明白,我不是獨生女,而且老家確實有外嫁女不回孃家生孩子的風俗,那麼他就應該自己想辦法解決我坐月子這個事兒,而不是一味的逃避。最讓人傷心的是,他老家也是不允許嫁出去的女兒回孃家生孩子的。所以,他當初要麼是把我送回他老家坐月子,要麼就是留在魔都自己找人幫忙,唯獨不該讓我回孃家。
面對他的不作為,我能想到的就是找自己的爸媽尋求幫助,加上那會兒真的很窮,我也沒有別的更好的辦法。
我的孩子是正月初七那天出生的,剛好就是預產期的那一天。當時,若是林峰自己是個有擔當的男人,他完全可以靠自己來解決這個坐月子的事情的。
這會兒過年有七天假期,加上他的年假有五天,再加上陪產假七天,這就是19天,我當時的身體狀況很好,醫院給我評估的是可以順產的,順產的話坐月子就是30天足以,剩下的11天,林峰可以考慮自己請假,也可以選擇花錢請個人。就11天,請個人也要不了多少錢,實在不行也可以考慮請方禮夏的婆婆過來幫忙照顧一下的。我生孩子那會兒,可可已經是上幼兒園了,方禮夏婆婆白天在家也沒啥事情的。
因為孩子生出來沒人帶,我只好上完12月份的班,就遞交了辭職申請的。當時好多同事都說我好傻,幹嘛辭職,幾個月的產假幹嘛不享受。我沒辦法告訴他們,我的孩子生出來只能我自己帶,所以那個產假享不享受都無所謂,何況當時想的是生完孩子,就在我媽家長住的,也不想專門再過來一趟辭職。
:()35歲,不知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