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七的走訪完親戚,初八的我們就坐車出門,趕去林峰家裡。
凌晨四五點的時候,我們就起床收拾,我弟在家看家,照看牲畜。我爸媽陪我一起過去林峰家,也算是陪嫁吧,好歹也得去現場看看我的婆家到底是咋樣的不是。
出發時,我爸媽打聽了林峰家都有哪些親戚,我爸媽問,去了之後,要不要去上門拜個年,林峰說可以的。於是我爸媽就把提前準備好,要帶給他家親戚的禮品都裝上了車。
按照我們這邊走親戚的規格,每家一箱子酒一箱子牛奶,給林峰家拿了好多我們家自己養的特產,有豬肉、羊肉、雞肉、鴨肉、鵝肉等。
出門時,我穿了一身紅的日常服裝,沒有做任何造型的,我媽給了我一個6888元的現金紅包,塞在我的口袋裡裝著。
我問:“幹嘛給我錢?”
我媽說:“這是壓箱底的錢,沒給你準備嫁妝,你就裝在身上,寓意著你嫁人了,也是不愁錢花的,一路發發。”
我爸說:“本想著給你元的,看著林峰家的態度,我恨不得一毛錢都不給。這個錢是給你的,別傻不隆冬的拿出來了,留著自己以備不時之需的時候用。”
我點點頭說:“嗯,知道了,謝謝爸媽!”
我們早上五點出發時,天還是黑的,一路馬不停蹄的開車,直到晚上六點才到林峰家。路上不堵車,但是陰雨天氣,有的地段還下了雨夾雪。中午的時候在服務區休息了一下,我以為上個廁所,還得吃個午飯的。結果林峰問大家餓不餓,沒人說餓,就這樣,大家上個廁所,打點開水,就又坐車直接走了。
我說要買午飯吃,我媽拉了我一下,讓我別管,說車上帶了不少零嘴的,餓了就吃哪些。
從早上天不亮坐到天黑,下車後,腿都木了。好在林峰家裡已有人做好了飯菜,我們人一到屋裡,立馬就有人端上飯菜給我們吃。飯菜是按照我家這邊的口味做的,說是叫了飯店的廚師專門過來給做的,爸媽聽這樣說,心裡立馬覺得舒服多了,覺得他們想的很是周到。
爸爸說道:“不用刻意照顧我們的口味,入鄉隨俗就好!”
吃過晚飯,林峰就讓人開車送我們一家三口去了縣城的賓館休息。他家在鎮上,然後這個鎮正好又在縣城的邊上,地段是很繁華的。
林峰給我們送到賓館之後,安排我們住下,他就準備回去了,臨走的時候和我們說,明天早上會帶化妝師過來給我化妝,並且說了一下婚慶流程,還說結婚儀式上,有個認親儀式,就是到時候雙方要改口認對方的父母,父母需要準備改口紅包。
林峰交代完就走了,我爸媽就不開心了,因為我家是定親的時候就改口了,而且已經給過他一萬元的改口費了。現在居然又給我們說,明天的儀式上還有這個改口環節。
我媽生氣道:“這個林峰真是的,改口費已經給過了,他直接和司儀說取消掉我們女方的不就好了麼,還搞一邊做什麼?”
我爸說:“算啦,算啦,就按照人家的來吧!我們現在就下樓看看有沒有取款機,取點錢吧!”
我媽說:“我恨不得到時候只給一個空紅包算了,才不管他面子不面子的,真的是吃相難看,要按照他這樣的,當時定親,他爸也得給婷婷掏一個改口紅包的。”
我看這情形,對林峰也是十分不滿的,但明天就結婚了,只能忍了。
我對我爸說道:“別去取錢了,我從壓腰紅包裡掏幾百塊錢,找個紅封裝一下好了。”
我媽也是這個意思,但我爸說:“算啦,去取點錢吧,你那個壓腰紅包你就好好收著吧!”
老爸堅持如此,我只能和老媽陪著他去賓館旁邊的取款機裡取錢。
我媽說:“取多少合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