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了。”
我說:“瞎說,哪有那麼誇張?他是沒買到車票,買了個綠皮火車,熬夜熬得,加上衣服穿的不好,所以顯老氣。”
老曾道:“嘖嘖,這就護上了。我勸你分了吧,我還有幾個表弟沒物件,回頭介紹給你認識認識。這人看著真的不適合你,感覺和你站在一起都不搭配,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是你爹呢!”
老曾的話雖然有誇張成分,但也差不多,林峰特別的省吃儉用,買的衣服都是特價的,而且穿著打扮和我爸一個風格。不喜歡穿牛仔褲,穿西褲;不喜歡穿運動鞋,穿皮鞋;不喜歡穿休閒服裝,喜歡喜歡西服,而且是那種款式很老氣的西服。
所以,他和我站在一起,真的是像一個大人和一個小孩子。尤其是今天接到他的時候,頭髮亂糟糟的,衣服也是皺巴巴的,鬍子長得老長,看著真的很顯老。
但我知道,他好好收拾一下,還是能看的。
果然,等到吃晚飯的時候,我們去叫他。他不僅洗頭洗澡颳了鬍子,又休息了一會兒,整個人不管是精神狀態,還是外貌形象,都比剛接到他的時候,好看了很多,而且顯年輕了。
方禮夏悄聲道:“回頭帶他好好買幾身衣服吧!你看他穿的衣服,都是老爸級別的人才穿的好吧,哪有年輕人這樣穿啊,太老土了,一點都不fashion。好好改造一下,應該還是不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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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是方禮夏他們選的飯店,菜也是大家輪著點的各自:()35歲,不知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