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的工作確定之後,他就在他公司對面的小區與人合租了一個兩室一廳一衛一廚的房子。走路上班也就十分鐘左右,很方便的,就是租金不便宜的,因為這個是一套完整的裝修好,且傢俱家電齊全的房子,所以租金不低,即使是與人合租,住的是次臥,一個月下來算上租金水電燃氣網路也是需要2000元的。
他當時的那份工作的工資是試用期5000元一個月,轉正後是5500元一個月,繳納五險,沒有公積金。這個公司不是很大,所有員工也就七八十人,福利啥的也沒有。
這也是我為啥一直不看好這個公司,希望他去另外一家大公司的原因。
但林峰當時想的就是找份離我近的單位,平常可以經常見面,而且他之所以租這個條件好的房子,也是為了我能搬出來和他同居。但是我沒同意,不是別的,我不想結婚之前懷孕,我喜歡有計劃的去做每一件事情,不想突然出現一些我面對不了的狀況。
我當時想的就是先定親,再結婚,然後一起努力買個小房子,買個代步車,然後再生小孩。所以,我非常的抗拒婚前同居,怕的就是意外懷孕,再者因為五姐的事情,讓我知道,女生一旦婚前懷孕,很容易就會被婆家低看一眼的,我不想變得那麼被動。
所以,我還是堅持住在公司宿舍的,但是週六日會去他那裡,晚上也會留下過夜,但是我再三強調了我不想婚前發生一些不該發生的事情,好在林峰一直都很尊重我的。
這段時間,也是我們過的最開心,最無憂無慮的一段時間。可能是因為林峰得知我們家同意我們在一起,所以我能感受到他掏心掏肺的對我好。
我也和他說了我們家那邊的習俗,告訴他應該準備哪些?
因為我們經常和方禮夏、老曾兩口子一起聚會,他們也給林峰說了很多我們那邊的規矩。我把我家裡的要求說出來之後,林峰沒有提出異議,但我能感受到他的為難。
我也沒藏著掖著,就很直接的問他:“你是不是覺得我家要的彩禮太多了?”
他說:“沒有,可能是每個地方都不一樣吧!我們家那邊的彩禮只要兩三萬就好了,而且只需要給一次,也不要給女方的叔叔伯伯的。”
我說:“我們這邊就是這樣的,娶媳婦就是很費錢的。那你有這麼多錢麼?”
他撓撓頭說:“我會想辦法的。”
我說:“我會再和我媽說說具體的。”
這期間我媽也是一直催問我,到底什麼情況,她得提前通知親戚們,還得準備定親宴席時需要的東西的。
我就直接告訴我媽:“林峰家裡很窮,拿不出那麼多彩禮的。”
我媽聽後很不高興,說道:“那他怎麼說?難道是一分不拿麼?我和你爸商量了,不管男方拿出來多少,我們都不會要的,到時候全部給你帶走。你嫁的這麼遠,也沒辦法給你按照老家的習俗準備嫁妝,所以到時候我直接給錢。我們不會留下這個彩禮,但是男方必須按照這個要求走一遍流程的,不然我和你爸不要面子麼?”
我很意外,我媽會這樣說,因為據我所知,我的那些堂姐們,出嫁時,那個彩禮一半是給她們準備了嫁妝,一半是被家裡留下了的。所以,我覺得我媽應該也是這樣操作的,畢竟我還有一個弟弟,他們養了我這麼多年,留下一半的彩禮也是很正常的。
我們村只有我們老徐家才會留一半,另一半給女兒置辦嫁妝,別家的都是全部留下的,所以,我媽說我的彩禮全部給我帶走,我真的很震驚。
見我沒吭聲,我媽繼續說道:“你遠嫁,多少也與我和你爸沒用有關,只要你將來過的好,我和你爸就放心了。所以這個彩禮全部都給你,希望你婚後的生活能過的好些。”
我在電話這頭哭的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