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又風風火火的拉著瑩姐回去了。我和我弟都被驚到了,三媽給我們的感覺一直都是端莊穩重的人,從未見她像今天這樣風風火火的。
我說:“瑩姐應該是不願意的。”
我媽說:“不願意,也沒辦法,她相看了這麼多,還就數你二舅家的條件最拿的出手。”
突然間,替瑩姐感到悲哀和無奈,感覺她的婚姻肯定也不會幸福,唯一慶幸的是大表哥不是那種粗暴之人,他肯定不會動手打瑩姐的。而且看今天的情形,大表哥好像對瑩姐一見鍾情,肯定會為了瑩姐改變自己的。
此刻我的內心悲涼一片,我甚至能預感到,若是我24歲的本命年之前,沒有把親事定下,處境或許還不如瑩姐,因為我感覺,我的爸媽不會像三伯三媽這樣放下身段到處給瑩姐張羅婚事。
這使我想到了,曾經看到過的一句話:“女性被催婚,是原生家庭的一場驅逐。”
說白了,待我們女孩子長大成人了,就得被迫離開家庭,即使我們還沒遇到那個可以共度一生的良人。和蒲公英何其的相像啊!即使這是現代文明社會,我們接受了高等教育,依然要遵循嫁人、生子,這一條規定好的路線。
三姐反抗了,代價是,從她反抗的那一刻起,她就是孤身一人了,沒有了家。我們甚至都不敢在家裡提起三姐這個人,三姐也成了長輩說教我們的反面教材。
:()35歲,不知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