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馬慧芳是有著實實在在的“犯罪記錄”擺在那兒的。
想當年林父還在世時,只要家中稍微有點兒拿得出手的好東西,林父總是能夠找出各種各樣的藉口將其討要過去。
而那些費盡心思弄到手的好東西,不過幾天無一例外都會順順利利地落入林宏進和馬慧芳他們兩口子的囊中。
黃麗剛結婚時黃母給她陪嫁了十床新被子,她用了四床,剩下的六床就一直放在老家。
等馬慧芳一過門,她就瞄上了這些被子,趁她在鎮上工作就偷偷的把棉胎給換了,還是冬天她回家拿被子才發現的。
黃母給她陪嫁的被子棉胎都做了記號,而且是用新棉花彈的,每床都有八斤。而馬慧芳的那幾床棉被不僅重量不夠,棉花也是新舊參半的。
黃麗發現後要馬慧芳還回來,林父一心偏袒他的么兒媳婦,不僅不主持公道,反而在家裡大發雷霆,說她這個當嫂子的容不下新弟媳,還說她這個惡兒媳婦要逼迫他這個老公公去死。
這事兒鬧得黃父黃母都知道了,本來黃父那時候就對林宏明家不滿意,這下子就放狠話要讓她離婚。
黃麗為了不讓林宏明左右為難,就吃了這個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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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說起林父那些年的騷操作,黃麗都是淚。
在馬慧芳心裡,家裡的一切東西似乎理所當然地應當給她,並且凡事都應該優先考慮到她。
馬慧芳這個人吧,難評。
她在人情來往這方面倒是挺大方的,上次暖房還送了三十塊錢的禮金,可是別的方面就讓人一言難盡。
因為林母總是偷偷補貼馬慧芳,推己及人,馬慧芳就覺得林母一定會偷偷補貼自己,所以她覺得這房子應該有她的一份。
如果黃麗真的鬆口答應讓馬慧芳母子三人搬進來住,那麼馬慧芳必定會當成自己的房子肆意地折騰。
還有付房租這事兒,那就是林母畫的一個大餅。
因為馬慧芳知道就算她最後耍賴不肯支付房租,她黃麗也不可能厚著臉皮去追討的。畢竟,馬慧芳可以不要顏面,但她黃麗可做不到如此不顧及形象。
而且,相比起房租問題,還有更多令人頭疼的麻煩事兒在後頭等著呢。
先說家裡是開飯店的,一家人都在飯館裡吃,難不成馬慧芳住進來了還讓她帶著孩子單獨開火做飯?
林母一貫偏心馬慧芳,肯定捨不得她勞累,到時候妯娌間沒得為了這點小事鬧得不開心。
再說九月份明玉是一定要到縣城裡去唸書的,如果宏明這次沒能考進城,他還得在鎮上教書,那就得住在家裡。
他一個大伯子哥和弟妹住在同一個家裡又算什麼事兒?別人知道了還不定會編什麼桃色笑話呢?
三人成虎,眾口鑠金,就算沒那回事兒,被人說多了也解釋不清楚了。
不過林母給她扣了那麼大一頂帽子,她若是一口回絕,林母心裡一定會不舒服,一定會和林宏明鬧,她可不願意讓外人看自家的笑話。
再說做生意講究和氣生財,自家人為了點小事鬧起來,員工怎麼看他們?她還怎麼管理手下的員工?
既然如今婆婆已經把這事兒提了出來,不管她願不願意,她都得和林宏明商量一下。
“媽,這事兒我和宏明商量一下吧,明海今年才上幼兒園,小學肯定也要在鎮上唸吧!幼兒園三年,小學還有六年,這可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還有個明河呢!明海都在鎮上唸書,難不成明河還能送回村裡去唸?那可又是九年呢!
到時候,她這房子到底是姓黃還是姓馬呢?
林母倒沒想這麼多,只想著先讓馬慧芳母子三人住進來再說。
“啊,那行,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