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麗金的推廣能力自然是認可的,但是面上仍不動聲色。
鄭東漢看到這一幕,心裡愈發著急。他知道,必須儘快打動沈淵。
“沈先生,如果您簽約寶麗金,五年合約,寶麗金將支付您3000萬元的簽字費,五五分成,條件也很簡單,合約期內每年至少需要釋出一張專輯。”鄭東漢這個條件不得不說是三家唱片公司裡最高的,華納1500萬簽字費,滾石2500萬,也都是一年一專。
沈淵點點頭,不置可否,簽字費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還要看其他條款。
見沈淵認可,他繼續說道:“寶麗金不會干涉您的任何創作,只要你有需要。寶麗金都將全力配合。”
“版權歸屬呢?”沈淵問出了最關鍵的一點,之前出道時之所以選擇簽約華星,最重要的就是所有沈淵創作的歌曲版權都歸屬於沈淵。
鄭東漢自然也調查過沈淵跟華星的合約,這其實已經不算是秘密了。“歸屬沈先生所有。”
沈淵這才點了點頭,基本條件都滿足了他的要求,剩下的都只是細枝末節了。
當寶麗金開出的這個條件被華納跟滾石得知,知道是競爭不過了,3000萬簽字費、唱片銷售額五五分成,可以說寶麗金已經沒有什麼利潤了,連版權都歸屬沈淵,寶麗金都還得貼錢負責管理。
而且就算他們開出同樣的條件,寶麗金已經擁有了先發優勢,沈淵不可能會跨過寶麗金選擇他們的。
可以說,這一局寶麗金已經拿下了,要想再將沈淵收入旗下,只能等沈淵與寶麗金合約到期或者花費更大代價促使他跟寶麗金解約他。
當沈淵在合同上籤下名字的那一刻,鄭東漢終於鬆了一口氣,不管怎麼樣,擁有了沈淵,未來五年華語樂壇可以說是寶麗金一家獨大了。
沈淵以超天王級待遇加盟寶麗金的訊息立刻猶如帶了翅膀似的,立刻傳遍了整個港城。
:()重生香江之紅顏遍佈娛樂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