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昌與常茵算計著,先讓董風喝下蒙汗藥,趁其昏迷之際動手。
當然,這只是第一個計劃,如果董風不願意喝酒,那怎麼辦?
所以,兩人又制定了第二個計劃。
就是以開門為訊號。
夜裡,只要躲藏在衣櫃裡的馮昌聽到開門聲,稍等一會兒,確認沒有聲響之後,馬上出櫃!
萬萬沒想到,常茵因為白天玩得太累,睡過去了,是董風出的門。
第三個計劃,兩人以枕頭為訊號,墊木枕的是董風,石枕頭是常茵。
馮昌心中害怕,他只想著趕緊完事,而且,黑暗之中根本無法辨認枕頭是木頭做的還是石頭做的。
他只見到有一個人背靠著睡覺,頭下正是墊著枕頭,而另一邊,卻沒有枕頭。
於是,馮昌顫抖著手,臉上猙獰著一刀扎進了對方脖子中。
結果,一聲痛苦的慘叫,讓馮昌如墜冰窟。
他怎麼也沒想到,床上那人居然是姘頭常茵。
不是說好的你出門嗎?怎麼回事啊?
情急之下,馮昌只好倉皇而逃。
由於是第一次幹壞事,所以他不慎留下了指紋。
本來,他是不想認罪的,結果宋真的殺手鐧一掏出,比對了指紋,他無話可說。
這真的是董風運氣好嗎?
難說,只能用一句話表達,時也命也。
這是董風的命,也是常茵的命,更是馮昌的命。
馮昌,身為商賈之子,本就享受了比其他人更富足的生活,但是他卻一心向往仕途。
換句話來說,就是不切實際,至少在大唐,這種夢想無疑是痴心妄想的。
常茵也是蠢貨,丈夫高中及第,前途一片光明,她完全可以在此之前,與馮昌一刀兩斷,從此做回一個良人。
反正也沒人知道,對吧?
可是她並沒有,慾望吞噬了她的理智,她居然想著聯結姘頭,狠心謀殺親夫?
她的慘死,完全是她咎由自取的。
案件真相大白。
董風被無罪釋放,他整個人還是懵的。
他怎麼可能想到,兇手竟然是自己的鄰居,馮昌?
平日裡見到對方,明明一臉和氣的模樣啊。
而且,兩人苟合長達兩年多,他居然毫不知情,一直被矇在鼓裡?
董風是個純正的書呆子,他一心只讀聖賢書,對男女之情不感興趣,可以說,從來都沒有碰過妻子。
瓜熟蒂落,卻無人品摘。這不就剛好給了馮昌趁虛而入的機會嗎?
人都是有慾望的,常茵不例外,馮昌也不例外。
而且,常茵確實長得不錯。
於是便發生了這樣啼笑皆非的一幕。
汝妻,吾養之。
在過去的兩年半,馮昌的出現,確實極大的改善了常茵的生活質量,每天都大魚大肉的,如此富足生活,更加堅定了常茵的決心。
一個有錢,又懂得花言巧語的男人,不比你這個該死的不解風情的書呆子有魅力嗎?
常茵的二哥常衛,知道真相後,依舊無法原諒董風。
他認為,如果不是因為董風離家出走,考那個什麼狗屎功名,自己的妹妹理應擁有幸福的一生,何至如此?
事後,董風借了錢,給妻子常茵風光大葬。
他站在妻子墓前許久,不知道該說什麼。
最終只留下一聲嘆息,隨風而去。
......
馮昌最終被判處死刑,當斬!
他犯了六殺中的謀殺與誤殺,雖然殺錯了人,但是行為十分惡劣,並不能抹除他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