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元日,僅剩一天——
狄仁傑來到會春坊,尋找在會春坊裡面吃喝玩樂的宋真。
宋真見到對方居然會有空過來玩,他好奇問道:“案子結了?”
狄仁傑點點頭:“沒想到會這麼順利。”
“怎麼說?”
“就在抓捕趙家人第二天,城南那片區原房主回來報官了,說親眼看見趙家虐殺高離一家人。趙家將他們一家的屍首丟出來,恐嚇他們無償送房。”
好傢伙,這麼貪婪的嗎?居然還要人家無償送房?你趙家缺那點錢?真以為自己可以在封丘縣這個小地方,為非作歹是吧?
狄仁傑繼續說道:“其中有一人,他沒有離開封丘縣,而是隱姓埋名,偷偷潛伏在附近,因為他相信,正義終會降臨!”
“就是這份遲來的正義,讓他一等,就是二十年。”
宋真聽聞後,肅然起敬。
人人都渴望正義,而現實是,正義只不過是強者意志與利益。
弱者渴望以規則平衡差距,強者以規則制衡弱者。
律法要做的,就是儘量平衡兩者之間的差距,讓所有人都處在同一個公秤上,讓所有人都必須接受正義的審判。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一次,幸好正義雖遲但到。
人證、物證俱在,狄仁傑派去到浚儀縣調查的胥吏也回來了,回覆高離未曾到過浚儀縣。
還有宋真寫的屍格,可以證實六具白骨符合高離一家性別大小。
趙無東不服上訴,覺得狄仁傑的堂審是誤導大眾,帶著添油加醋的主觀意志,強行憑空誣陷。
然而,盧刺史和薛寺丞可不吃這一套,你反對,那你拿證據出來啊,不要光憑一張嘴說說,就可以免罪的。
趙無東有個屁的證據,由於事發突然,他根本來不及製造偽證。
於是,他沉默了。
沉默歸沉默,但是他始終不願意在罪狀上畫押。
不認罪,官府就不能定你的罪?什麼邏輯啊。
薛正清冷笑,將案宗收入包裹之中,馬上啟程回長安。
......
聽完狄仁傑的敘述後,宋真很關心趙家的安危,他開口問道:“那如果一切屬實,趙家該如何判處呢?”
“斬!”
“斬幾個?”
“《唐律疏議》規定:入不道者,罪犯不分首從皆斬,妻、子流放二千里。”
由於時間太久遠,根本查不出真正的兇手是誰。
但是,律法是不會放過任何一個作惡者的。
趙家是為了強搶宅基地,而對六個無辜的人痛下殺手的,符合謀殺定罪。
並且,已證實,死者六人全部為一家族人,有老有少。
趙家這種滅人滿門的惡劣行為,符合十惡中的“不道”!
《唐律疏議》有言:竟然容忍殘忍的賊,違背正道,所以稱作“不道”。
不道分三種特殊情況:一、如果死者中有一人應當判處死刑,你殺了他們,那不入十惡。
二、據其本罪不當判處死刑的,也不入十惡。
三、肢解人的殘忍行為,即使被殺者應判處死刑,照樣入十惡。
趙家也是牛逼,剛好犯了最嚴重的兩條。
既然已經確定是趙家人殺害,卻不知誰才是主謀,但是殺人需償命,那就讓趙無東一脈所有男兒,全部為高家陪葬吧。
大唐建立至今,犯“不道”者不多,相信聖人會同意這種判決的。
汴州趙氏是一個龐大的家族,封丘縣的趙家,不過是其中一脈。
相信,對於趙家的正義審判,能夠讓汴州其他大家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