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州府衙的官吏瞬間不知道怎麼判了。
你說呂司年犯法了嗎?好像沒有,畢竟人家未遂嘛。
那趙埠舉打人犯法了嗎?
《唐律疏議》規定:“凡夜無故入人家內者,笞四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
哪怕是趙埠舉殺了呂司年,他也不犯法。
雖然呂司年是被趙埠舉主動放進去的,但是他動機不純。
這件案子實在是太過離奇了,洛州府衙的官吏選擇轉讓給大理寺審判。
府衙的職能類似派出所,大理寺則是最高法院。
幾乎任何疑難雜案都會先上報大理寺稽核,稽核透過後,再轉交至刑部複審。
而刑部很少會認真看案子的,他們通常只負責看看文案有沒有格式錯誤什麼的,然後收錄檔案。
只有死刑案,他們才會認真看,畢竟是要提交至陛下手上。
本來唐朝的刑部就夠划水了,沒曾想,到了宋朝,更加划水!
宋朝廷扯出什麼以人為本的道德準則,幾乎把死刑給全部取消了,甚至還出現了“寄杖”,“封案”等緩刑制度。
問題是,有些罪犯他確實該死啊,為什麼不殺了以儆效尤?
......
狄仁傑回來後,宋真便去了洛陽船塢。
就在這一天,另一位大理寺少卿歐陽玉回來了,他此前回家鄉祭祖,請假了兩個月。
他是淮南人士,也就是現在的揚州。
古代車馬慢,來回一趟,再加上祭祖儀式,兩三個月很正常。
兩人分工合作,一個去寺廟調查關於“長根”和尚的詳細情況,一個去大理寺書庫中找尋前三個月至兩個月的洛州案宗。
歐陽玉找尋了半天,有一件案子進入了他的視野。
在洛陽外的另一個村莊,名叫謝河村,有一名寡婦狀告自己被一名女子給強幹了。
等等,女子被女子強幹了?這事怎麼聽起來那麼離譜呢?
歐陽玉於是出了大理寺,他親自來到謝河村,找到報官的女子詢問情況。
那名受害人的臉色很不好看,因為她已經再婚了。
你一個當官的,為什麼要再次騷擾她的生活呢?如果這件事情被她丈夫聽到,會是怎樣的看待她?
歐陽玉碰了一鼻子灰,他細細一想,受害人如此行為,恰好驗證了,她所言非虛。
他仔細翻閱了案宗,然後在村裡詢問了一番受害者的口碑,終於整理出案子的來龍去脈。
受害人名叫胡四娘,早些年死了丈夫,沒有子嗣,一個人獨居。
因為她長相貌美,倒是有不少豪傑富貴想要一親芳澤。
可是她不想做妾,她想被明媒正娶。
一個寡婦還想被明媒正娶回去?這在當時,根本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胡四娘寧缺毋濫,如果遇不到真心待她好的男人,便不嫁了。
其實,也不是沒有願意明媒正娶的。
同村的姜五郎沒有嫌棄她寡婦出身,對她很好,只是胡四娘看不上他。
覺得他太窮了,配不上自己的美貌。
不過,胡四娘也沒有拒絕姜五郎的美意,理直氣壯的享受著人家對她的好。
案子發生在一個夜黑風高的晚上。
有一天,胡四娘發現院子外面有個嬌滴滴的妹妹正在哭泣。
她便好心的上前詢問,對方說自己在家遭遇了家暴,好不容易逃離魔爪,想著先借宿兩天。
胡四娘秉承著girl help girl的善良,她將那名嬌弱女子收留在家。
可沒想到,深夜時分,她突然發現床上爬了個陌生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