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不了。”鍾志遠不無擔心地說。
時下的唱片公司沒有智慧財產權概念,全行業做的都是盜版,給歌手錄磁帶只給勞務費,頂多年底封個紅包,跟藝人簽約和分成那要十年後。
“你把要求說來聽聽啦。”程小旗好奇地說。
他遇到的都是跪求他們錄磁帶的,別說提要求,不要錢的大有人在,因為個人一但出了磁帶就紅了,會有很多走穴的機會。
“我希望和你們是合作者,利益分成。”
鍾志遠輕飄飄地說,程小旗卻如雷貫耳。合作,分成,從一個歌手嘴裡說出,他是第一次遇到,而且還是個未出道的高中生。
“沒有可能的啦!”程小旗說,震驚之餘,不禁笑了。
“我知道我的要求聽起來很荒謬。”鍾志遠也不禁笑了,話鋒一轉,“不過,小旗老師,你說,失去我這樣的天才歌手,公司會不會後悔?”
鍾志遠淘氣地看著程小旗笑,自稱天才。
“天才歌手?”
門外進來幾個人,有人不屑地說。
幾人中一個大背頭很出眾,一看便是老闆級人物。
程小旗衝大背頭叫了聲“李總”。
“這是誰啊?”總經理李小山和幾個音樂編輯剛好來找程小旗談事,聽到鍾志遠那句話,有些不悅地問程小旗。
程小旗忙向大家介紹。聽說是昨晚被兩家爭搶的歌手,李小山愣了下,向鍾志遠伸出雙手,熱情地說:“歡迎,歡迎啊!”
鍾志遠與他雙手相握,感覺到他手掌的力量,熱情是從心發出的。
“不是說好了幫他錄磁帶的嗎?”李小山問程小旗,奇怪鍾志遠怎麼會說失去他這個天才歌手。
早上程小旗將昨晚的事跟他說了,他也很感興趣,雖然沒見過鍾志遠,但他相信程小旗。
“他說要合作分成。”程小旗看著李小山,有些為難地說。
有人嗤嗤地笑。
“怎麼個合作分成?”李小山看著鍾志遠問。他很意外,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歌手。
“共舉原創音樂大旗,我負責創作,你們負責推廣。”鍾志遠豪情萬丈地說,衝李小山眉毛一挑,笑道,“作為利益共同體,四六分成,”他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李小山,說得理所應當。
“不知天高地厚!”
“年少輕狂啊!”
編輯們嘲笑起來,程小旗尷尬至極,人是他招來的,現在夾在中間兩頭為難。
眾人看向李小山,李小山只是戲謔地說:“原創這杆旗豈是誰都扛得起的?”
李小山不是純粹的音樂人,骨子裡是商人。
商人首先要考慮利益得失,之後才是情懷。只講情懷的商人都是流氓。
他不怕對方胃口大,胃口大說明野心大,利益大。
鍾志遠微微一笑:“你說的一點沒錯!”然後,霸氣外露地說,“捨我其誰?!”
一眾編輯被震得一時說不出話來,之後暴發出一陣狂笑,像是聽到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話。
程小旗作為先鋒人物,他自然看到了鍾志遠的價值,光昨晚那一首,這人就會大紅大紫。但饒是這樣,他也覺得鍾志遠狂妄了些。
李小山反倒頗感興趣的看著鍾志遠,帶頭鼓起掌來。
音樂編輯們傻眼了,這是什麼情況?都看向李小山,難道是鼓倒掌?
“喜歡你的霸氣!所謂天下英雄出少年!”李小山讚道。看了看鐘志遠極其欠扁的傲驕樣子,冷笑道,“但說大話誰都會。”
鍾志遠心想,我身後是幾百位經過時間驗證的歌星,肚子裡(其實是手機裡)裝著幾百上千首歌,說難聽點,我打的嗝都是哆來咪,放的屁都是嗦啦希,渾身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