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沙漫天飛舞,太陽的光芒照耀在正上方,看不到盡頭的無盡沙漠如同海浪一樣一層一層掀飛,匯聚起沙丘。
在許多年前,這裡姑且還有著水源,後來匈奴人劫掠過此地,遠去之後,將一切遺忘在世界的角落,被大漠無休無止的沙塵給掩埋進深處。
敢在聞名天下的絲綢之路幹劫掠這一活計的匪團並不多,大都只不過是一些沒什麼名頭的沙匪才會想到劫掠這條道路上的商隊。
畢竟這裡雖然偏遠,也依然是朝廷的範疇之內,而且還是與西域通商的要道,打劫商隊事小,觸犯了朝廷的顏面才是大問題。
總而言之,劫掠走這條商道的車隊並不是什麼明智的選擇,尤其是運氣不好的話說不定還會被朝廷盯上,然後抓去砍頭,以效敬尤。
不過百十年前匈奴侵犯此地,走的走,死的死,如今只剩下一些算不上大頭的小沙匪在這塊地區,都是些近年來新出現的團伙。
這些人當然不懂規矩,不過也有朝廷的問題在裡面,還在自顧不暇的階段,哪來的什麼多餘兵力管理漠北。
刀從人體中拔出,帶起血花,飛濺到衣服上,將原本就已經染紅的衣衫滲透成更深的血色。
雖然那些黏稠的溼潤感會讓人有些難以忍受的煩躁,但是遠不足以與太陽的溫度相比的血液,的確可以在這讓人燥熱的白晝中感受到些許的涼爽。
金沙幫是這片地區最大的匪幫,整個幫派上下一共有一百多人,人數倒是很多,但是能稱得上實際戰力的也不過幾十人,其餘的就只能算是濫竽充數。
而在這算得上是實際戰力的幾十人裡面,真正有些武功基底的少之又少,若是連三教九流的功夫也算上,才勉強湊得到兩位數。
就這樣的家底也能成為這附近最大的匪幫,其根本原因完全是因為作為匪首的金沙幫的領頭人,也就是他們的大當家,老鷹。
老鷹的功夫不算高,在漠北排不上號,放到中原更是屬於打不過街邊的狗那種等級,但是在這片無人問津的黃沙地帶,卻是足夠稱王稱霸了。
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這樣的事情也不算少見,老鷹就是典例。
他知道自己沒什麼能耐,所以做事相當謹慎,絕對不會去攔什麼大商隊的道,每一個目標都要經過監視和摸底之後才會考慮是否要攔道。
老鷹能夠起家的原因正是因為這份謹慎,他在中原得罪了人,因而不得不逃到漠北,他不太懂真正的武功要怎樣做,他曾經……或者說那個死在過去的老鷹,是戰爭中的一具行屍走肉。
戰爭,戰爭……
今時今日,距離那個燃燒著的被鮮血和刀兵覆蓋的分不清東南西北的戰場,已經過去了很多年,但是老鷹總覺得,自己好像還在戰場上。
他總是能感覺到那些已經被他拋棄的過去在追趕他,它們就像是幽靈和厲鬼一樣跟在他身後,亦步亦趨地,逼迫著他向前走。
我大概是死了,死在過去。
他不太想接受這個事實,或者說他覺得自己不應該這麼快就死掉,他還想多活一段時間,至少要活到看著自己的仇人死掉才行。
所以他才到這裡,成為了金沙幫的幫主、老大,他驅趕著這些曾經落魄的盜匪們,用自己的刀駕馭他們的生命,將他們鍛鍊成自己的下屬。
不管是看著這些曾經就像是死狗一樣爛癱的人爬起來,還是看著他們的鮮血潑灑在地上,老鷹都覺得,他清楚地感受到了——自己還活著。
他錘鍊鍛鍊折磨他們,然後送他們去死,又把他們從生死線上拉回來,好像這樣就能報復那些緊隨身後的東西,好像這樣就能證明,過去已經死了。
這支商隊很不錯,他們顯然不是第一次在漠北中被襲擊,護衛的反應速度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