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跟著感覺開始唱。這次確實發揮的不錯,卓風根本沒有難度,就那麼幾個和絃加分解。用周豔的話說,卓風就是個混子。另外,周豔除了彈奏之外,還有給薛培紅和聲,這次聽起來就有了層次感。
“這次還不錯,卓風,你有好幾小節的和絃都彈錯了。你沒有發現嗎?”周豔對卓風和薛培紅說道。有些委屈地說道:“我f和絃和不太熟,按的時間長了手疼。”周豔則毫不客氣地說道:“誰讓你不好好練琴,我聽小雪說,你已經買了幾個月了,難道放著吃灰了。”
卓風無奈,不想和周豔一般見識了。薛培紅讓周豔給她評價一下,周豔卻說薛培紅進步很大。
卓風感嘆命運多舛啊,卻對周豔無可奈何。
“我們以後就成立個樂隊吧,名字大家都可以提。”周豔和薛培紅走了過來,對卓風說道。“我們人太少了,據我所知,樂隊需要主唱、吉他手、貝斯手、鼓手、還有鍵盤。”
周豔心中早有決斷,“這個不是我們現在要擔心的,首先我們得把這個演出表演好。其次,就是你卓風。” “我?”卓風指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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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就是你。你一定要好好練習吉他,除了木吉他之外,以後還有練習電吉他。一個樂隊的靈魂就是吉他手,同樣,鼓手是框架骨骼。貝斯手是基石,鍵盤是大腦。主唱就是整個樂隊的門面了,一個樂隊的好壞就在於主唱的顏值了。”周豔一口氣說了這麼多。
“話不可能這麼說啊,我們吉他手是最重要的。”卓風自顧自地說道。周豔卻給卓風潑了一盆冷水,“一個樂隊裡,最不缺的就是吉他手。其次,才是貝斯。最後,是鼓手。”
“你怎麼了解的這麼清楚的?”卓風好奇地問道。 “因為啊,我以前就是玩樂隊的。後來,玩不下去了。就來到了這裡打工了……”周豔平靜地說道。
“什麼,你是玩樂隊的。”卓風和薛培紅同時驚訝道。
“嗯,在來這裡之前,我就是擔任樂隊的鍵盤手。”周豔似乎不願提及過往。
“周豔,你說玩樂隊。賺不賺錢啊?”卓風好奇地問周豔。“你笨啊,你沒看到她都來到這裡了嘛!”薛培紅在一旁說道。卓風搖了搖頭,“早知道,組樂隊不賺錢,我現在改行還來得及不?”
薛培紅恨得咬牙切齒,周豔則語氣平靜地說道:“我跟我的樂隊是產生了分歧,我想堅持原創。她們覺得口水歌更容易賺錢,大家更:()遇見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