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舉手投降以前,讓我,在陪你一段路吧。——陳奕迅《陪你度過漫長歲月》
對,沒有錯,究極喜歡把喜歡的那些歌,然後把他們的歌名串成故事,曾經的我真的無聊到幹這種事情。
反正不管怎麼樣,有時候真的想說,不要低估偶像的力量,就像我很喜歡陳奕迅,所以今天的很多歌曲我都聽不下去,就像前一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冷門歌手孫燕姿,其實恰好也是我青春的一部分,這就顯得很好玩了,朋友們。
就是你會發現一個問題,你在你那個時代喜歡的東西,可能會僥倖的活到這個時代,但是你永遠沒有辦法去和所有人炫耀你喜歡的東西,因為總會有人一頭霧水的問你,你喜歡的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呀?
當然了,這個場景我也經歷過,當時我媽媽給我推薦了一個80年代的舞曲,然後我就問我媽:"這玩意兒怎麼這麼老土"當時媽媽的表情非常難看,但我就是執意要說,到最後我發現我的零花錢減少了一半,理由是我詆譭了這個女人所熱愛的東西,朋友們實在可惜,實在冤枉,不過這也給我上了一課,就是你可以不喜歡別人喜歡的東西,但你起碼要尊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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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深刻體會到了一種感覺,就像是冰心《繁星春水》裡寫的:“詩人病了,他的情緒更適合寫詩了,然而他卻怎麼都寫不出。”
有時候我感覺這些零碎的東西,運氣好的話,部分會被放進正文,放進正文裡,在故事情節上具象化,有的就純粹是胡說八道了。
可是朋友們我真的想說,就是你:()此書沒有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