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間點,老大劉光奇馬上二十,老二劉光天十六,老三劉光福十二三歲,按理說一家人應該相親相愛,兄弟之間相互扶持。
但這家的關係顯然是不正常的,劉海中夫妻倆只偏愛老大,老二老三上桌吃飯,連口雞蛋都不給,這也導致兄弟之間間隙極大。
對於房子賣了分錢這件事,老大自然是贊同的,他可不想養兩個弟弟,在父母的影響下打心眼裡就看不上他們,自己可是讀書人。
更何況馬上到了結婚的年紀,談了個女朋友家境還不錯,剛好擺脫這兩個累贅,一個人入贅過去享福。
老二劉光天的想法與老大相差不大,他已經十六了,在外邊跟著一群人混,能夠自己養活自己,哪怕不當街溜子,拿著錢也可以拜師學一門好手藝,以後吃穿不愁,不至於餓死。
只要餓不死,就比在家裡強,排行老二的永遠是最慘的,豬嫌狗不愛,老三年紀最小,還能稍微得到父母的一點關心,他夾在中間屁都不是。
至於老三劉光福,半大小子一個,在家裡好東西都緊著大哥吃,早就饞壞了。
一聽到有錢拿,哪還管那麼多,只想的早點分到錢,去烤鴨店美美的再吃一頓,不,是可以吃很多頓。
根本沒有想過,未來一個人該怎麼活著,只覺得有錢又沒人管,還不得舒服死。
然而他們都不知道,房子早就歸於周雲名下,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幻想。
“我們回去賣房子,院裡的人會不會說什麼。”
老二有點擔心,畢竟他們連父母的後事都不管,把家裡的錢全部捲走,美美的瀟灑了好幾天,這可是要戳脊梁骨的。
“那又怎麼樣,房子是咱家的,他們愛說什麼說什麼,也影響不了我換錢。”
老大表示無所謂,父母哪怕沒死,他以後結婚了都不準備回來,就當沒有這個家。
造成這種結局的原因很簡單,雖然一直被偏愛,但也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眼睜睜的看著兩個弟弟捱打,總有一種殺雞儆猴的感覺,渾身哪哪都不自在。
每一次遇到這種場面,都是惴惴不安的,坐在旁邊瑟瑟發抖的看著,這是極大的心理壓力,雖然沒被打,但也不好過。
“我也想要錢,有錢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
老三心裡只想著錢,其他的根本不管。
“那咱們今天就去把事辦了,一起去,換了錢一人一份直接分掉,以後也少一些破事兒。”
這事在他們的印象中很簡單,先去院裡問一問,有沒有人想要房子,如果有,把錢一拿,然後房子給他們住就完了。
雙方還要寫個條子,住多少多少年,換多少多少錢,這種私下的行為,只發生在兩個家庭之間,也就沒有人管那麼多。
剛好是週末,人基本上都在家休息,他家房子不小,應該能值個大幾百。
然而等他們回去的時候傻眼了,自家的房子已經半拆半蓋,一堆人在那裡施工。
這一打聽才知道,原來房子已經不屬於他們了,變成了周雲的私產,這怎麼能行呢,他們還要靠這房子掙最後一筆,現在一分錢都撈不著,那是絕對不允許的。
當然,這只是他們內心的無能狂怒,要說找周雲的麻煩,是絕對不敢的,當初偷聽牆角的時候,中了對方的手段,生不如死的感覺現在想起來還不寒而慄。
“算了,後會無期。”
老大扭頭就走,為了這點錢犯不上得罪周雲,他可不想再經歷一次蝕骨銷魂,而且入贅也不會缺錢,最多孩子不和自己姓,生活的小心一些,總比原來壓抑的家庭要舒坦。
“哥,你不要錢了嗎。”
“對呀,估計得有好幾百塊,大哥你不要了?”
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