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賈氏狀告兒子趙高和兒媳梁英索要撫養費一案,經雙方同意調節,達成大體意見,經法律調停判決如下:
一、趙高和梁英自願搬出,把房子留給母親抵頂撫養費和供養品,今後不再撫養。
二、現有老母豬一頭,大缸一口,留作母親養老送終費用。
三、今後趙高與妻子不再供養生活費用和物品,也不用負擔將來母親去世的喪葬費用。活著不養,死了不葬。
四、從今日起,限期三天之內,趙高一家搬出,把房子、老母豬和大缸留給母親賈氏。
現在宣佈:“開庭結束!”法官振振有辭的宣讀完《判決書》,讓原、被告雙方簽字或按上手印,每人一份。就這樣,又一場紛爭結束了。。。
:()兩代人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