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層,而是如同黃鼠狼本體一樣擁有實體。
黃鼠狼的影子看著金大福,頓時一股腥臭味撲面而來,噁心的金大福差點把中午吃的飯都吐出來。
那是一種發自內心的,生理上的,人類很難抗拒的惡臭。
金大福雖然幫著金有謙掌管公司,但他其實是醫學生。
他知道這是屍臭,人類的屍臭!
這畜生吃過人。
金大福怒目圓睜,雙手撐地想要站起身來,忽然摸到一個硬邦邦的東西。
低頭瞥一眼,發現居然是一把桃木劍,自己家裡可沒有這種東西,想來應該是大哥留下的。
金大福知道,這是自己活下來的唯一倚靠,他佯裝恐懼的樣子,用力的將身子向後靠,擋住地上的桃木劍。
他知道,如果文曲真的不管他了,這柄桃木劍就是他唯一反敗為勝、活下去的機會。
黃鼠狼的影子張了張嘴,竟然從牙縫間流出幾滴腥臭的口水,他猥瑣的用舌頭舔了舔嘴唇。
眼神中不僅有對血肉的貪婪,還有對金大福的憎惡。
“小子,你還是第一個敢對著老子撒尿的人!”
黃鼠狼表情兇狠,伸出舌頭從金大福的脖子舔到額頭,那股腥臭味更加刺鼻。
金大福腦袋顫抖著閉上眼睛,盡力不去看這麼噁心的一幕。
太噁心了,感覺這輩子都洗不乾淨了。
“我會把你的皮一點點扒下來,吃掉你的肉,然後把你的膀胱掏出來當成帽子蓋在你的頭蓋骨上!”
黃鼠狼說完,將臉橫過來張大嘴巴,鋒利的牙齒幾乎已經貼在金大福的脖子上了。
,!
金大福由於顫抖,脖子上的軟肉因為顫抖而被牙齒切出幾個整齊的缺口,鮮血順著脖頸緩緩流下。
黃鼠狼輕輕地舔了一口金大福脖頸上的鮮血,露出一臉享受的表情。
“我特麼……”
金大福聲音微弱,彷彿要哭出來一樣,讓黃鼠狼新鄭那一片殘忍分外興奮,它最:()左手撬棍右手槍,現代斬鬼我最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