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的私宅。
嬤嬤收集證據,帶著丫鬟去州府告狀。狀是上午告的,人是下午抓的,他們給她的罪名是誣陷朝廷官員。是她的丫鬟買通牢裡的獄卒替她赴了黃泉。
她逃回孃家,發現孃家也沒了,一場大火將家裡燒得乾乾淨淨,一家五口屍骨無存。就在她無處可去,想要一死了之時,她的夫君回來了。
去時英俊少年,回來地府冤魂。
流螢遞上茶:“這世上真有冤魂啊?”
陸知鳶晃了晃手裡的卷宗:“這上面寫得神乎其乎的,什麼冤魂復仇,厲鬼索命,總結下來就一句話,冤有頭,債有主。仇是嬤嬤和她的夫君復的,只不過偽裝成了鬼怪索命的假象。”
流螢探著腦袋:“娘娘是從哪裡看出來的?奴婢也看卷宗了,奴婢怎麼沒看出來?”
陸知鳶將所有的卷宗擺在一塊兒,指著幾處細節道:“第一個,縣令全家於縣令兒子成婚當晚被殺,死狀慘烈,皆是被人砍去頭顱。這個死狀,與嬤嬤的公婆是一樣的。卷宗上還說,縣令之子與新娘是在街上偶遇的,新娘出身不好,有個重傷的殘疾爹爹,爹爹是上過戰場的。”
陸知鳶把那份驗屍報告拿出來:“重傷,殘疾,上過戰場,你們想到了誰?”
流螢道:“嬤嬤那個患了肺癆的父親!”
陸知鳶沒有反駁,拿出另外一份卷宗:“縣令全家被殺,驗屍結果顯示,他們是在中毒之後被人用鈍刀切去頭顱的。鈍刀,刀法卻很準,這又讓你們聯想到了什麼?縣令家被滅門,新娘和新娘的殘疾爹爹卻失蹤了。新娘出閣,是在婆家遇難的,沒人在意她的殘疾爹爹,對於新娘的失蹤,卷宗上寫得是被兇手擄走?有沒有一種可能,兇手是新娘與她那個赴宴的殘疾爹爹?”
知府是在出行途中被人射殺的,目擊證人是一個行動不便的乞丐。且不說乞丐為何單單出現在那裡恰好成了目擊證人,就說這行動不便的乞丐有沒有耳熟?還有,知府出行是去找他的紅顏知己,紅顏知己是誰?有沒有可能是害縣令全家被殺的那個新娘?
此事過後,兇手消失匿跡,幾個月後,嬤嬤與她的爹孃出現在了京城裡。在她賣身葬父之前,京城近郊出了一樁慘案,一家幾口皆被燒死,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被燒死的這家人不是別人,正是那位知府留在京城裡的家眷。知府岳母一家的死狀與嬤嬤孃家人的死狀完美地重合到了一起。
世上沒有這麼多巧合的事情,除非被害者與兇手是同一人,兇手是為復仇而來的。
:()穿書後,我幫孃親和離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