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心裡明,要強不認慫。別看沒哈數,外醜裡不醜。
關帝廟地處昂首村中心,幾經風霜,破敗不堪。它的輝煌過去,上了年紀的人們至今津津樂道。現在僅存三間空殼兒正殿和殿前的一塊平整的高臺。這裡成了村裡人們沒事兒聚在一塊兒聊天、解悶、逗樂子的地方,人們詼諧地稱它“點將臺”
元宵節前,這裡搭起一座節慶牌樓。翠綠的松枝,鮮豔的彩旗,大紅的柱子,耀眼的串串燈,七彩的網眼絛,裝飾的十分壯觀。柱子上貼著古秀才書寫的金色對聯,上聯是“載歌載舞喜慶昇平盛事”,下聯是“火樹銀花歡度元宵佳節”,橫批是“普天同慶”。二善人正在大殿內給各路神仙安排“座位”,古秀才正在給元宵慶典撰寫祭文,大會長任鳳鳴忽然想起慶典上還缺一位主祭的燈官,馬上在村委會大喇叭裡廣播,希望有人報名擔此重任。直到正月十三,也不見誰來報名,這可急壞了任大會長。如果明天起龍儀式上沒有“燈官”,那就等於廟內失去了方丈,使整個慶典變得無頭無尾,遜色多多。這不說明自己辦事疏忽,丟底跌幫沒面子嗎?再者,古秀才擬好的慶典程式不容更改,這可怎麼辦呢?萬般無奈,任會長張榜自己花錢僱人來當“燈官”。
偌大個村子,為啥沒人出來湊這個熱鬧呢?在人們心目中,凡是當燈官的,都是村裡最窮的或者是半吊子,誰當燈官誰倒黴。其實這都是歷史造成的曲解。在舊時代,有錢人高高在上,中等人家不愁養家餬口,只有最窮的人才願意當燈官,因為在慶元宵這三天內,“燈官”大人能夠在村公所放開肚子吃到自己過大年都吃不到的好酒好菜好飯;這三天“燈官”大人能夠“蒞臨”各家各戶查燈、查旺火,伸手向沿街商戶要點菸酒糖茶類貢品,也可以利用這三天“當官”的權力整治那些平時為富不仁、欺壓窮人的奸商財主。因為燈官是“登州府”頭銜,所以在舊社會縣太爺為了表示“與民同樂”,在大街上遇到“燈官”也要下馬拜會。那些平日裡趾高氣揚的有錢人,新年佳節本著破財免災的意念,圖個和氣生財,圖個大吉大利,只好在“燈官老爺”面前佯裝的恭而敬之、點頭哈腰,忍氣吞聲地滿足“燈官老爺”的“勒索”了。三天之後,窮光蛋脫去“官服”,仍然是窮光蛋一個。
在改革開放的今天,人們的生活普遍有了好轉,誰還願意當那象徵貧窮、倒黴的“燈官”呢?
不過,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正月十三深夜,醉驢兒一溜歪斜撞進村委會,醉醺醺地說:“俺當燈官,給多少錢?”
焦急的大會長任鳳鳴像遇到救星似的,拍拍醉驢兒的肩膀說:“驢兒,好樣的!三天管吃管喝,外加一百塊賞錢,怎樣?”
“不行!人們說俺是個二百五,俺就要二百五!”
“行!給你二百五!不過你的說話算話,千萬別誤了俺的大事!”
醉驢兒拍拍胸脯說:“男子漢大丈夫,說話如啥來著?一言既出,四匹驢那啥來著?”
“男子漢大丈夫說話如墨染,一言既出,駟馬難追!”任鳳鳴糾正道。
醉驢兒說:“對,就那話!先給俺五十塊定錢,就算定死了,誰反悔,誰是這個!”他伸出指頭做了個烏龜動作。
任鳳鳴痛快地扔給醉驢兒一百塊錢說:“定死了!”如釋重負般舒了口氣,“孃的,總算有著落了!”
正月十四“起龍”日,對於古文秀來說,是個莊重的日子;對於醉驢兒來說,是個既歡樂又拘束的日子;對於任鳳鳴來說,是個檢驗他工作能力的日子。
黎明四點,高音喇叭打破了往日的寧靜,吵醒了熟睡的人們,任鳳鳴那有點沙啞的聲音不斷地重複著“全體會首,全體辦玩意兒人員,各位善男信女,趕快起床,趕快到村委會化妝,到關帝廟敬香!九點前務必出發到滹沱河攤參加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