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易忍著翻白眼的衝動,問道:“你確定她是薩滿巫師,而不是民間表演藝術家?”
高皓然看著這張照片背景橫幅寫的慰問團幾個大字,乾笑兩聲,“我沒有找到他母親的照片,所以網上找了一個配圖。但我標註了……”
他用紅點提示他們看下面那行字:配圖與真人無關。
江易\/尹曉:……
“我按照戶籍登記的地址聯絡到她們那片轄區的民警,讓他們幫我確認一下她們是否還在當地居住。下午應該會發來訊息。”
“你既然沒見過她母親,怎麼知道她是跳大神的?”江易繼續問。
“他母親公開承認的。但說來也是可憐,她輸掉的那場官司壞就壞在她的身份上。”高皓然翻頁,下一張ppt上幾乎都是文字。他說:“黃玲玲跳樓陷入重度昏迷,三個月後才甦醒。
她告訴她母親,事發時她和她舍友在沒有人的教室自習。然後魯軒龍帶人趕到。他們控制了她舍友,然後想對她實施侵犯。她恐慌之下才跳出窗戶。而且那個魯軒龍平日裡就愛騷擾她。
但那個時候教室裡沒有監控,只有一個目擊證人。沒有物證的情況下,這場官司很難打贏。後來黃玲玲的母親突然向警方提供線索說當日的目擊者還有一個保安和對面樓層的清潔工。
經過警方詢問之後,保安承認見到了案發全過程,而且明確指認出魯軒龍和他幾個同夥,還稱他曾多次見過魯軒龍騷擾黃玲玲,有幾次黃玲玲還哭著找他求助。而對面清潔工則是在黃玲玲跳樓後,看見魯軒龍探出頭對著下面說:‘去你媽的,信不信你死了老子能去太平間裡姦屍’。
後來,他們也願意出庭為黃玲玲作證。”
本來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可對方律師忽然拿出黃玲玲母親行為詭異的影片錄影,以此懷疑她有精神疾病,提出要對她進行精神鑑定。
法官在看完那段錄影後,同意了他的申請。案子推至三個月後再開庭。
第二次開庭,那些證人當庭反水。
黃婷婷的舍友改口稱她當初說魯軒龍騷擾黃玲玲是可憐她們母女。真相是黃玲玲求愛不得,精神恍惚,然後從樓上跳了下去。她還提供了一本黃婷婷寫的日記。日記上的語言十分露骨,詳盡描述了她對於魯軒龍的愛戀和佔有慾。
保安說他是因為收了黃玲玲母親的錢,所以做了偽證。
而鑑定機構給出報告,證實黃婷婷的母親確實患有精神疾病,並且這種病會遺傳給下一代。
黃婷婷母親當庭對著法官大喊:“我不是精神病!我家裡信奉薩滿教,我會幫人看事。我不是精神病!”
但最後法院還是宣判黃婷婷母親敗訴。她還要賠償魯軒龍兩萬人民幣精神損失費。
“這件事情當時引發了很大的轟動。一度成為幾家報社的頭版頭條。”
高皓然找出幾張當年報紙的照片,頭版用醒目的大字寫著:
《疑似精神失常母女 訛詐富家闊少》
《告白遭拒 花季少女跳樓自殺 其母誣陷對方要求賠償》
《精神病母親利用悽慘身世教唆他人作偽證》
《提防“窮則有理” 你的同情心可能成為插入別人胸膛的利刃》
江易看著這些標題,恍惚間彷彿看到了兩年前的自己。不過他沒有上紙質版媒體,而是佔領了各大App的熱搜頭條,下面的評論不堪入目。
他緊抓著沙發布套,眼神像結了冰,“零幾年,能鑽的空子太大了。他們想要買通機構證明對方有病是件輕而易舉的事。那些保安和舍友翻供才是被錢收買了。日記……三個月,找個人偽造筆記並不難。”
“我跟你想法差不多。黃玲玲家境不好。她母親根本沒有閒錢去收買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