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東雙手一攤,臉上露出一抹邪笑的說道:“你不同意那我直接報警,讓警察抓走陶浩這個強姦犯。”
沈悅傻眼了,瞪大了眼睛,難以置信地辯解道:“陳東你根本沒有證據!只要我不承認,浩浩怎麼可以被抓?”
陳東嗤笑一聲,伸手指了指公園門口正對著這兒的攝像頭,鄙夷地說道:“你先回頭看看那是什麼?再說這句話吧。”
沈悅下意識地回過頭。
當她看到那個黑黢黢的攝像頭時,頓時震驚得合不攏嘴,臉上滿是驚慌失措。
她想到剛剛陶浩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以及自己十分明顯到甚至哭出來的反抗態度。
一旦被警方知曉,必定會被檢察院起訴為強姦。
在這個年代,這種事可是極為嚴重的,哪怕她否認都沒用。
攝像頭拍攝下來的證據,明晃晃擺在那兒。
而且這種情況下,可不會講什麼民不舉官不究。
沒有和二十年前一樣,直接拉著去打靶,已經是很不錯了。
更何況,陳東的父親是城建局副局長,在法官那兒說兩句話還是有分量的。
沈悅慌亂地看向陳東,又望向陶浩,眼中滿是無助。
她沒有想到,自己只是不想在這種地方和心愛的浩浩發生關係而已。
居然會成為浩浩強姦犯的證據!
陳東看著她的窘態,笑得越發肆意,活脫脫像個欺負良家少女的反派。
“悅悅,要不要報警,決定權在你手上,我剛剛的私家車提議,你答不答應?”
沈悅將目光緩緩投向陶浩,眼中滿是無奈和絕望。
她心裡不停地埋怨:為什麼我:()重生不當舔狗,校花全家急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