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東西。
這三次後,原主再也沒以任何形式在書中出現過。
之後就是反派與男女主的一大段愛恨糾葛,反派最終遺憾下線,男女主也換地圖產生新的愛恨糾葛。
也許是反派今天救了自己,知道反派的結局,宋幼林心裡突然有點難受。
他覺得反派人挺好的,不管書中還是現在,就因為女主身死,太悲慘了點。
既然他救了自己,自己一定要好好報答他的恩情,長大了讓他遠離男女主。
只是現在,兩人都還小,到不了男女主劇情那。
可自己也不能啥都不做,讓他欠人情,他可難受了。
幫反派幹活兒?
他這身子很廢。
細胳膊細腿,窄肩瘦腰的,身材長相都隨了宋母。宋母才一米五幾,他看自己十一歲了,也就一米三左右,沒準還沒人家一年級的小孩兒高。
給東西給錢?
他家比鄭耀武家也好不到哪裡去。要不是他娘疼他,他也上不了學。
宋幼林嘆口氣。
都是沒錢鬧的。
先搞點錢吧。
他孃的身體也得養養。這些年為了養活兩人,他娘累得只剩一把骨頭了。
家裡的欠債也得清了,這年頭誰家都不好過,其實連大隊都不好過啊。
宋幼林想來想去,都想不出個所以然來。
這個年代農村人的出路太少了。
何況他還是個上學的小孩子。
在現代,他這個年齡,一般的小孩也都在學校裡享受著九年義務教育,父母全權負責小孩的生活。
對啊,父母!他爹可還沒死呢!
宋幼林咬著嘴唇。
根據原主記憶和反派在墳前給的訊息,他當初是跟著渣爹回城了的。可後來渣爹要結婚,爺爺嫌他傻,他四歲就被扔了回來。
之後渣爹生兒育女,日子逍遙。
他娘跟他相依為命,苦哈哈過日子。
後來渣爹發現兒女沒一個是他的,這才急了,趕緊跑回來認兒子。可是原主已經在十一歲就意外身故了。
既然這樣,這錢不跟渣爹要,都對不起他們這些年受的苦和原本悲慘的結局。
“你說這小子,咋跑醫院門口去了?也不怕丟了。”
正在宋幼林出神思考時,鄭國強拽著一個男孩走進了病房。
宋幼林好奇地抬眼看過去,就見一個長得眼尾微挑,鼻樑高挺,嘴唇薄薄的“竹竿子”站在鄭支書旁邊。
他眼睛微垂,朝著自己的方向,就像在罰站。
宋幼林忍不住抿嘴一笑。
這人應該就是鄭耀武。
長得還挺帥的,也挺高。
不像自己,明明都是十一歲,他看起來像七八歲的,鄭耀武看起來都像要上初中的了。
“鄭耀武,謝謝你。”宋幼林眉眼彎彎,露出一口白牙。
鄭耀武就算微垂著眼皮,也被這燦爛的笑容晃到眼睛。
有點窘迫,又有點竊喜,他把頭低了低,嘴角隱隱翹起,正看到自己布鞋上露出一個腳趾。
他眼睛盯著開了口,又破了腳指頭的布鞋,心情瞬間沮喪起來。
努力讓露出的腳趾往裡蜷縮著,不知怎麼,鄭耀武就是不想讓這個小孩看輕他。
眼前的男孩長得白皙漂亮,也很乾淨。
跟他們都不一樣。
穿的衣服也都是乾淨沒有補丁的。
他爹說宋幼林的爹是城裡人,講究。所以春梅嬸子養孩子也講究。
“快別站著了,你倆一人一碗,趁熱吃。”
鄭國強用毛巾給宋幼林擦擦手,才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