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管,你可以寫一個公告,說你退出董事長的位置,讓你的新婚妻子史詩曼接手董事長。”
“可是……”
“接下來的事我來操作,大家同意後,我正式提出跟你離婚,儘管我們還沒有結婚,但我們畢竟已經發生了事實上的婚姻,我已經跟你住在了一起。大家也都看見了,所以他們還是能接受的,你寫一個公告,正式宣佈你把董事長的位置交給了妻子,你全力以赴做凱天藥業的事。”
史詩曼的這一招還真是毒辣,讓我有口難辨。
史詩曼這個公告我寫還是不寫?
如果我不寫,史詩曼又能怎樣?
我很可能重新樹立一個敵人,而這個敵人,要比馬思雨要厲害百倍。
如果我寫,對新大集團以及江上蘭周凱陽他們,就太不負責任了。
剛才還是親人,眨眼之間就變成仇人,這樣的事情絕不少見。
得不到人,就要從這個人身上得到財產,這樣的事情也絕不少見。
這真是太難為我了。
我對史詩曼說:“我總要打個電話,徵求一下他們的意見吧?我這個新大集團董事長是他們選舉出來的,我總不能說讓給別人,就讓給別人吧?”
史詩曼一字一頓的說:“問題是你沒有讓給別人,而是你的老婆,在別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我現在就是你的老婆,當然,我並不是非當你的老婆,我只是說在今天早晨之前我還是你老婆,至於你明天跟戴麗君是不是結婚,是不是住在一起,跟我沒關係。大家都知道我跟你趕緊到了北京是談婚論嫁的,我們有事實婚姻,你把董事長這個位置交給我,他們是可以接受的,再說,誰都知道你在凱天藥業有太多的事需要你來操作。”
史詩曼這一毒辣的做法,的確是我沒有想到的,這又是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拿走了我在新大集團的股份,剝奪了我在新大集團董事長的位置,這對她來說利大於弊,得不到我的人,從新大集團所得到的東西更多,她手上家的股份,加上剝奪了我的股份,手中所握有的股份,就是絕對的優勢。
難道這是史詩曼設下的圈套?
我覺得這個女人不會這樣的惡毒,我跟戴麗君重新在一起,是對不起她的。
但形勢顯然發生了驚天大逆轉。
人有的是,但屬於自己的財產就這麼多,把別人的財產和地位派到了自己的名下,這可是神來之筆,天大的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