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眨巴眨巴眼,做出傾聽的神情。她見我沒被嚇到,聳了下肩,對著二十二號說道:“看吧,只有你會被嚇到。”
“這又不是我的問題!”她憤然道,“明明是你們有問題!
每次都是有人犯規後換牌子哎,而且人物還賊像之前犯規的人,這難道不可怕嗎!”
“可是開學到現在我還沒聽到說誰在食堂犯規了。”我老老實實道,“上回因為我離職的阿姨算嗎?”
她們哽住,二十七號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說起來我還聽過另一個版本的,”在她倆惱羞成怒地瞪視中,二十七號終於收斂了笑意,但眼底還殘留些許。為了轉移注意力,她開口道,“傳聞在鐘聲響起時還留在食堂,就能在宣傳牌上看到自己想見的人,但代價是替它留在裡面。
不過食堂的這個鍾我從來沒聽見它響過,想來應該是哪個晚上來吃夜宵的學生忘記了宵禁時間,緊張下出現幻覺,然後被其他人添油加醋傳出來的吧。聽聽就好,你可別又大晚上的不回來。”
她還不忘告誡我一句。
我胡亂點頭,至於聽還是不聽,就看之後的發展了。
而且這兩個傳聞,都有其不靠譜的部分,不能全信。
十號是在圓桌會議上被投出去的,還是十四號煽動引導,才讓她落入死局。所以什麼鐘聲和想見的人,從十四號的角度出發,純屬無稽之談。
非要說的話,十四號是十號最想見的人還差不多。
那叫一個恨不得除之而後快。
不過按照這個思路,我那晚的經歷和十四號的便有了共通之處。
那張熟悉又極度厭惡我的臉,確實勾起了我的好奇,但我一向不在沒有用處的東西上浪費時間,也就輕輕揭過,不再深入。
反正之後大機率不會在宵禁前還留在食堂,與其浪費時間探究一個毫無威脅的死人的過往,我還不如多騙幾個過來試試猜想。
怎麼想都是後者價效比高。
早餐結束得很快,等我們回教室時他們已經分散開,十五號臉色很臭,看見我進來,他很欠地扭開脖子,冷哼一聲。
嘖。
不知道他們又說了什麼屁話。
六號那裡倒是沒什麼變化,不過這次路過沒給我塞紙條。回到座位後,我又檢查了遍書本和桌椅板凳,確定沒人動過手腳,也沒有夾帶物品後,更疑惑了。
她終於不裝了?
也可能是時間太短來不及,但一點小動作都沒有,還怪讓人不適應的。
我帶著疑惑開始了一天的自習,直到中午也沒人過來打擾。午飯時他們不約而同地分開走,就連分組都與往常迥然不同,似乎又是調查的前兆。
但在這個節骨眼上,沒有比準備考試更重要的。
除非他們要去偷考試卷。
那我第一個舉報。
可惜沒有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拋開那邊的諸多紛擾,我跟舍友一起熱熱鬧鬧地吃完午飯,難得選擇一次回宿舍休息,二十二號在一旁調笑,我作勢要走,她連忙拉住我左胳膊,硬生生地把我拖進宿舍,強制度過一個清閒的午休。
下午也是如此。
唯一不同是學生會成員也都回到教室,一板一眼地看起了書,讓本就壓抑的教室更添幾分緊迫感。
在不能探索,沒人打擾的情況下,時間很快來到第二天。
二十二號難得起個大早,元氣滿滿地叫醒所有人,說要趁其他人還沒有起床去教室的時候偷偷內卷,結果被犯了起床氣的三十五號強行鎮壓,撒嬌道歉都沒有用。還是三十三號發話,她才放過根本不可憐的二十二號,沉著臉去洗漱。
為了儘可能模擬高考,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