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林強屬於正常行駛,是無辜的受害者。
登漢還親自去了事故現場,仔細檢視了周圍的環境,測量了一些關鍵的距離,以便更好地瞭解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他發現現場的剎車痕跡很長,說明轎車司機當時的車速應該是比較快的,而且違規轉彎的角度也很大,這才導致瞭如此嚴重的碰撞。
在完成了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後,登漢又去走訪了一些當時在現場的目擊證人。其中一位大爺回憶道:“我當時就在路邊散步呢,眼睜睜地看著那輛轎車就那麼橫衝直撞地朝那個小夥子撞過去了,那小夥子根本來不及反應啊,太可憐了。”
另一位大媽也說道:“是啊,撞得可狠了,那小夥子一下子就飛出去老遠,我們都嚇壞了,趕緊打了120。”
透過這些目擊證人的描述,登漢更加確定了林強在此次事故中的無辜性,也進一步完善了理賠所需的證據鏈。
就在登漢覺得一切都在順利推進,理賠款很快就能發放下去的時候,一個難題卻突然出現了。原來,保險公司內部的稽核部門在對林強的案件進行初步稽核時,發現了一個小疑點。
在林強的醫療費用清單中,有一項高額的藥品費用,稽核人員認為這款藥品雖然是用於治療林強的傷勢,但在公司規定的常規理賠藥品範圍內並沒有找到這款藥品的記錄,所以對這筆費用是否應該納入理賠範圍產生了疑問。
登漢得知這個情況後,趕忙又去醫院找李醫生了解情況。李醫生解釋說:“這款藥品是目前治療林強頭部傷勢最有效的藥物之一,雖然價格比較高,但如果不用這款藥,林強甦醒的可能性會大大降低。而且目前市場上針對這種傷勢也沒有其他更合適的替代藥品。”
登漢理解李醫生的說法,但他也知道,要想讓稽核部門認可這筆費用納入理賠範圍,就必須要提供足夠的證據。於是,他開始四處查詢關於這款藥品的相關資料,包括醫學文獻、藥品說明書、其他醫院的使用案例等等。
他花了好幾天的時間,終於收集到了大量關於這款藥品的有效證據,證明了這款藥品雖然不在公司規定的常規理賠藥品範圍內,但確實是治療林強傷勢所必需的,而且是符合醫學常理的。
登漢將這些證據整理好後,提交給了稽核部門。稽核部門在仔細研究了這些證據後,最終認可了這筆費用納入理賠範圍。
:()戲凡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