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蹤的欠款人
“你要反映什麼事情?”
“我找人。”
“找誰?”
“陳舟。”
“你找他幹什麼?”
“他欠我錢。”
“你應該找法院,我們警察不負責找人。”
這是陶陶在派出所的一幕。
陶陶是一家建築材料公司的負責人,最近一段時間,陶陶為一件事發愁。他的客戶陳舟從兩年前開始陸續向他購買水泥、瓷磚、沙子,但總是拖欠貨款,到現在已經欠了150萬。陶陶催了多次,陳舟每次都說會還錢,去年還寫了一份承諾書,承諾去年年底還錢,現在都過去九個月了,一分錢都沒有還。
陳舟不還錢的理由差不多可以編成一部“欠錢理由大全”,就差說自己爹媽得了絕症。今年早些時候說他的一個裝修工在開車運材料的時候出了車禍,他沒有給這個裝修工買保險,最後賠償裝修工80萬,因此要求陶陶緩一緩。陶陶對這個說法將信將疑,他找人打聽了一下,陳舟只賠了裝修工30萬元,其中20萬還是打的欠條。就在半年前,陳舟還花了100萬換了一輛豪華車。
陶陶很生氣,哪有有錢買車、無錢還債的道理。但這還不是陶陶最生氣的事情,上星期陶陶給陳舟打電話,顯示是空號。陶陶恨得牙癢癢:這個陳舟,為了躲債竟然登出了電話卡。陶陶慶幸自己還有後手,電話號碼可以登出,但你家房子總不能登出吧?
陶陶又一次來到陳舟的家,這一次與之前多次登陳舟的家門卻大不相同,陶陶發現陳舟家大門緊閉。陶陶懷疑有詐,但連續多天的蹲守都是一個結果。直到此刻,陶陶還有一絲僥倖,以為陳舟只是短時間離開家。熬過一段時間再去,但見電鑽轟鳴、碎塊遍地,房子已經變成了毛坯房。陶陶踩著被敲碎的瓷磚和混凝土塊走進屋裡,問房主是誰,裝修工答;“一對小兩口。”
“小兩口?多大歲數?”
“二十多歲。”
陳舟已經四十多歲了,裝修工不會眼拙到分不清鬍子拉碴和眉清目秀的兩輩人。
陳舟居然玩起了失蹤!陶陶忍不住了,走進了派出所。
從派出所出來的陶陶,心情就像23年前查到自己高考分數的那一刻,本以為能考個一本,結果只夠專科的分數線。
陶陶又來到法院立案庭,向立案庭的法官說:“法官,我要起訴。”
法官給了陶陶一份檔案的樣本說:“照著這個寫,一式三份。”
陶陶看到法官給的檔案叫《民事起訴狀》,這上面有一堆資訊要填寫,他知道必須在“原告”一欄填上自己的名字,被告就是陳舟,但是被告資訊有一項是“地址”。
陶陶一看地址就發呆,他問:“法官,我不知道被告地址怎麼辦?”
法官答:“不知道地址不能起訴。”
陶陶不服氣:“你們法院不負責找人嗎?”
“法院不負責找人,找人是你們原告的事情,如果你找不到被告,法院可以用公告來通知被告,但是你起訴必須寫被告的地址,哦,還需要寫被告的電話。”
“啊?電話我也不知道啊。”
“那你先想辦法吧。”
陶陶悻悻地走出了法院立案大廳。他在社交媒體上發了一個帖子,述說了自己的憤懣。陶陶原本只是想吐吐槽,他驚奇地發現,帖子下面出現一條留言:“我可以幫你,只要是以‘老賴’和他的家人的名字買的手機卡,我都能查到。”
留言的人叫“蹤跡”。陶陶私信回覆,二人加了好友。“蹤跡”告訴陶陶,他的這項業務需要收費,查詢一個電話號碼的費用是500元。
“我付了錢你不給號碼怎麼辦?”陶陶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