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卻苦著臉搖頭,“奴婢從小到大就跟著姑娘認了幾個大字,只夠平日裡生活用,哪裡能看什麼書啊!
而且放在這裡的這本書,奴婢記得姑娘從沒有讓奴婢拿出來過,奴婢只在拿它旁邊的遊記時,隱約瞥見過它的封面。
那……那本書的封面是杏黃色的,書名寫在左上角,是三個字的,奴婢只隱約記得,最後那個字是……己,自己的己!”
己?
眾人一臉莫名。
包含己字的書名,也是忒少見了。
“不是己。”
蘇流月的聲音突然響起,她看向不遠處負責記錄的衙役,從他那裡要來了紙筆,規規整整地在上面寫了個記字,舉起來給春夏看。
春夏立刻道:“就是這個字!就是這個字!奴婢雖然不認得這個字,但認得它有一邊是自己的己!”
漢字這東西,遇到不認識的字就讀自己認識的那一半,當真是古今通用的定律啊!
原來是記!
那含記這個字的書名,可就多了!
便是他們這些沒多少學識的大老粗都知道,《xx記》這種書名,有可能是一個故事,也有可能是寫景或者寫物的!當今大儒古祭酒就寫過一篇為人所稱頌的《石頭記》,表面上看寫的是石頭,實則抒發的是古祭酒對時間流逝世事變遷的感慨。
要從幾千幾萬本“記”中找到這一本,也不容易啊!
見大夥兒都皺起了一張臉,路由不由得問:“可是……兇犯為什麼要拿走這本書?莫非這本書,與他有關?”
蘇流月肯定地點了點頭,“兇犯會特意拿走這本書,只有兩個可能,一,這本書有可能會洩露他的身份,二……這本書對他來說有著非同一般的意義!
春夏姑娘說,鍾姑娘上回偷溜出去只買了四本書,這本書定然也是鍾姑娘最近新得的,卻不是她去買的四本書之一,很可能……這本書是兇犯給鍾姑娘的!”
蘇流月說著,再次轉向春夏,“你說,李二郎平日裡也會叫人買書給鍾姑娘,這半個多月,他可有再送新的書過來?”
春夏連忙搖頭,“沒有……姑娘那回偷跑出去後,李二郎很生氣,足足冷了姑娘快十天,又怎麼可能會叫人送東西過來,一直到……到六天前,才再次來了這裡,但那一回,姑娘跟他鬧得不怎麼愉快,李二郎沒過半個時辰就氣沖沖地走了。”
也正是因為李二郎這個態度,魏嬤嬤和芸豆對他們姑娘才越發敷衍,這回竟是連姑娘被人在房間裡殺害了都沒有察覺!
蘇流月立刻道:“這個院子裡,你和鍾姑娘平日裡都是不被允許離開的,就是說,能往裡面送東西的只有魏嬤嬤、芸豆和李二郎,這本書如果不是他們三個送進來的,說明……”
她頓了頓,道:“兇犯很可能是半個多月前,遇見離開了這個院子的鐘姑娘時,把書給她的。”
春夏一怔,下意識要反駁,嘴張了張,卻想到了什麼,吶吶道:“這……這不是沒有可能……當初從清風書肆買完書後,那包書一直被姑娘親自拿在手上,一直到姑娘失蹤又被奴婢找到後,那包書都好好地被姑娘提著……”
那幾本書被用油紙好好地包了起來,若那個兇犯是拆開了那包書,把一本新的書放進去再包起來,她自是不可能知道的!
回來後,又是姑娘自己把油紙拆開,把書收進書櫃裡的。
眾人聽得越發懵了,向來對書深惡痛絕的馮大力一臉痛苦地道:“這回的兇犯倒挺文雅的,竟然還能跟死者以書會友……”
蘇流月聞言,突然抬眸看向他,道:“你可能說對了,在路都頭跟我說第一個死者的情況時,我就產生了一個疑問——兇手一開始把死者的雙手捆綁起來,從死者手上的傷痕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