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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特斯超跑風馳電掣,可它不是跑拉力賽的車。

曾經的明亮男孩賈斯汀,住在奶油蛋糕般的祖屋裡不沾風雨,周身沒有哀傷和計較,更沒有混跡眾生親手執刀的警覺和兇狠。

人是環境的產物。他現在身處的境遇,一目瞭然。

看著他鬍子拉碴的臉,她想起自己年少剛工作時那段兵荒馬亂。她還想起倫敦的錦衣玉食,裝滿食物的冰箱,想起熨燙平整的窗簾,想起那匹叫「bonfire」的馬。

那個學法語和戲劇、給她講馬術和賽馬區別的人,今晚在酒桌上被客戶灌得不省人事。他不得不喝的時候,大概第一次知道喝酒還會是這樣的折磨。

伊莎貝信奉也擅長現實世界的實用主義,功利、利己、拳頭為王。但包裹在心裡最深處,有對浪漫主義的崇拜。不是玫瑰花之於愛情的那種浪漫。而是在艱苦卓絕中依然如詩人般瘋狂和決絕,是經歷半生滄桑後壯烈綻放如孩童般的純真,是明知自己只不過一顆塵埃依然浪費一生遨遊無限宇宙的執拗,是所有不計較後果、不畏人言、明知不可為而欣然前往的愚蠢、瘋狂、不可理喻—浪漫。

它們通常只出現在電影裡,引得她在黑暗中巨大的熒幕前,落下眼淚。

最近半年,它還是從拼音開始學普通話,是孩子般得意開一輛超跑來上海生活,是揣著一顆甜蜜的心衝進刀槍劍雨中。她不認為這是涉世未深的單純衝動,也不認為全是殷實家底撐腰的底氣,因為像她這樣出身平平的人內心尚且有對浪漫主義的嚮往—當然也許永遠停留在嚮往。他是實在行動,所以,浪漫無畏背後的艱辛痛苦,不看他家底如何,是真真切切地落在他身上。

一種說不出的感覺瀰漫開來,悄悄地改變著什麼。

她眼簾低垂,比剛剛更溫柔地拉起他的手,從手背開始擦,然後是每一根手指,再到手心。這個叫賈斯汀的男孩的手非常大,手指長且骨節明顯,想必是多年揮桿練就。但他手心厚實肉感,豐潤滑膩,和她夢裡的一模一樣。這是有福之人的手,他是一個被祝福的男孩。

把毛巾和髒衣服收拾妥當後,她把他臥室燈熄了,只留下床頭一個昏黃的小燈和坐在床邊上的自己一起看著他。昏暗中,七情六慾的蝙蝠又張大翅膀,嘩啦啦飛出來,遮天蔽月。原來這群蝙蝠,從未離開她心裡幽暗的地方。

第51章 「shit」

她伸手去理了理他已長長的額發,把他襯衫的扣子解開幾顆,儘量不讓自己往領口處看,又把他袖口的扣子解開,好讓他能輕鬆點。

然後,她小心地、輕輕地把自己的手指搭在他手上,他依然沉沉地睡著,她再把手全伸過去,蓋在他手上。他的手剛剛被擦試過的緣故,面板有些涼。保持了一會兒,她再把手往裡伸,全部躲在了他的手心裡。

臥室很靜。床頭燈的光暈把坐著和躺著的人攏得更近,像電影結尾處的虛焦畫面。

她儘量不去想自己在幹什麼,為什麼要這麼做。只在手心的溫度和觸感裡得到一個答案,上次沒膽正視的答案。

賈斯汀這個名字,給自己帶來的是什麼?

答案是心跳。

她很自律,絕大多數時候靠意志和精神控制自己。唯獨賈斯汀這三個字,能在她銅牆鐵壁上鑿一個小口,透光進來,看似微小卻舉重若輕地填滿裡面。

這夜,伊莎貝沒有再離開。她決定留宿在這間公寓裡。確認賈斯汀鼻息深沉均勻後,她在客廳沙發上躺下,很快便和衣睡著了。外面宇宙大爆炸都和她沒關係,這裡已經是最後的避難所。

第二天清晨還很早的時候,床頭被第一縷晨光照到,臥室床上的人就像雄雞一樣甦醒了。

不是昨晚沒拉窗簾,而是他不喜歡遮光簾。在佈置公寓時就要求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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