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生活必須用品還是要帶的。需要提醒的是:牙膏、牙刷、洗衣粉、香皂、洗液等日常用品一般不允許帶,因為牙刷柄可以磨製成兇器;香皂上能寫字,有些犯人利用這個串供;洗衣粉和被子裡的棉花裹在一起在水泥地上磨一會兒,利用摩擦起熱的原理就能點燃起火,裡面很多犯人利用這個方法點菸抽,當然別有用心的人還能幹一些後果更嚴重的事情,送的衣服被子是要被嚴格檢查的,以前現很多縫在衣服被子裡面的現金、紙條等違禁品。皮鞋裡都有鋼板,必須抽調,那個很容易磨成鋼刀;還有很多注意事項,進去了民警會提醒你,號裡的老大也會教你,當然方式差別很大;這些東西看守所裡的小商店都有,不過很多是替代品或者專門採購一些確定沒有危險的品種。裡面每天三頓飯,伙食一般,不一定能夠能吃飽,並不是看守所沒錢,我去北京的東城區看守所參觀過,那個看守所投資幾個億,裡面有空調、洗手間等等,很豪華,外事參觀一般指定到那裡,但是裡面的伙食也不好,也是不夠吃。為什麼?因為刑法規定,刑事拘留是刑罰措施,刑罰是懲罰性的,讓你每天吃的好、穿得好、玩得好,那還不爭著去那裡度假啊。所以,每月讓家人送幾個錢也是很有必要的。最後一個問題,幾個人一間房?一般都是十幾個。一個監室收押多少名在押人員最合適?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涉及到壓力、領地範圍、群體心理等研究範圍,我們在實踐中也會現,監室過於擁擠,在押人員會因爭鋪位等原因打架,監室人數過少,監室顯得沉悶,變得死氣沉沉的。根據我的觀察,我感覺每個2o平方米的監室收押8…12名最為適宜。
21歲和18歲,應該是人生中的豆蔻年華季節,可他們――陳兵、蔡某二人,因搞同性戀,前者現關押在璧山縣的看守所,後者已被前者殺害。
在看守所的審訊室裡,陳兵較詳細的交待了他短暫的一生,以及搞同性戀殺死蔡某的犯罪事實。
陳兵,男,1974年6月19日出生,高中文化,家住重慶市璧山縣城,系該縣某汽車運輸公司汽車修理工。
被戀對方,蔡某,男,18歲,家住重慶市璧山縣梅江鄉,系該縣某汽車運輸公司學習汽車修理的臨時工,1995年8月24日深夜被陳兵殺害。
陳與蔡是怎樣搞上同性戀的,陳兵為什麼要殺害對方?這,還應從陳兵的心理變態說起。
陳兵有一個條件較好的家庭,父母均在陳兵所在的運輸公司工作,三姐弟中他是么兒。陳家對這么兒的教育,從小就十分嚴格,陳兵小時了算爭氣,小學階段,成績、品行在班上都屬尖子。小學畢業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該縣的重點中學。在初中階段,初一時的成績在班上屬前列,初二開始下降,初三末期以總分4oo多分,平均每科6o多分的較差成績初中畢業。由於成績太差,他失去了報考高中的資格,透過一年的補習後,陳兵考進了重慶市的某技工學校,學汽車修理。
來到技工學校,陳兵試圖透過自己艱苦努力,學好本領,將來當一個技術過硬,人們信賴的汽車修理工。技校的第一年,他勤奮好學,成績較為理想。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以及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引誘,陳兵的思想深處,開始生變化了。花花世界的吸引,黃色書籍、錄相的渲染,使陳兵對性產生了極大的好奇。在技校的第二年,17歲的他,開始談“戀愛”了。與“戀愛”中的女同學如膠似漆的交往,不久他們便生男女之間的性關係。大約持續了一年的時間,陳兵對這種關係的興趣逐漸減弱,逐漸產生了一種厭煩的情緒。第二年,技校生要到企業去實習一年,方能分配工作。於是陳兵回到了父母所在的運輸公司(他捕前的工作單位),同“戀愛”女同學的那種關係,也就不告而吹,相互再也沒有往來。
回到璧山,陳兵很快又與一個姑娘“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