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雷神非常氣憤的時候,託尼挺身而出。
(託尼此時的表情是自信又得意的。)
因為當時的林秀太傻了,並沒有規定要換什麼東西。託尼猜他不能控制互換東西的種類,於是託尼用一把扳手把那把神器給換回來了。
「……就是這樣了。」
站在一旁聽的班納也恍然大悟,他對林秀說:「原來那個時候被反坑回去的是你呀,那個時候託尼笑的可開心了呢!笑得都從沙發上額掉下來了!」
託尼:「……這個就不用提了。」
林秀:「……」
雖然他們都說的信誓旦旦的樣子,但是為什麼自己不太相信呢。
就託尼那個表情,林秀就不太想相信他。
而且在他講述這個故事裡,自己也太……那個了吧。
林秀雖然失憶了,但是他覺得自己以前一定是個三觀超級正的五好青年。
自己怎麼可能做出偷人東西,還威脅人,最後還被反騙的事情呢!
「好吧……」林秀嘴上雖然說著同意的話,但是心裡卻對這個故事存疑。
但是他也不好追問什麼了,畢竟現在託尼看起來很高興的樣子,連他那肯定熬了一個晚上的鬍子拉碴、眼圈青黑、本來無精打採的臉看起來都煥發光彩了。
看來那件事情讓他很得意呀……大概是因為坑別人會特別有成就感吧。
林秀覺得,善良的自己不應該破壞這種開心的氛圍。
於是他提出,自己想要出去外面走走。
託尼擺了擺手:「去吧去吧,記得回來上班就行。」說完他就拿著一疊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在他手上的資料,表情興奮地跟布魯斯班納探討問題了。
林秀默默走出了這座大樓。
走到了街道上,他又不知道自己應該去哪裡了。
現在紐約的天氣很好,陽光明媚,街道上的建築和路面都是一片光亮的樣子。
路上的行人要麼步履匆匆,要麼成群結隊,歡聲笑語。而路上的車輛,也是井然有序。
按理說,這是一幅能讓人心境開闊心情舒暢的畫面,但是林秀又生出了那種孤獨的感覺。
獨自一個人處在不屬於自己的世界,身邊沒有任何認識的人。
明明身邊熙熙攘攘,但是卻不知道自己的來歷,不知道自己該往何方……
害,怎麼又想到這方面去了,自己可不是這樣喜歡惆悵的人吶。
林秀晃了晃腦袋,試圖把這種愁思趕走。
他繼續在街上走著。
路上,他看見了一個小攤子在賣熱狗,看起來還挺好吃的。
然而林秀一摸口袋,發現自己沒有帶錢。
這時他才想起來,自己別說有錢了,自己連這個世界的錢長什麼樣都不知道。
算了,等回去再找託尼拿一點吧,預支一些工資。現在就先看看就好。
林秀決定繼續走走看看。
終於,他不知道走了到了什麼地方。回頭一看,他的眼神有些茫然。
自己好像迷路了……
林秀真的有被自己蠢到。
就在他猶豫著要不要找路人問個路的時候,他突然聽見了一個聲音。
【叮——基本修復完成,系統重啟。】
林秀左看右看,沒看到人。
哪來的聲音?好像還離自己很近?
他聽見那個冰冷的電子音繼續說:【你好,宿主。我是你的伴生電子智慧sr-100。】
林秀意識到,這個聲音是從他腦子裡傳出來的。
作者有話要說: 我終於回來了!!!!
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