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這個人跑掉。
雖然能夠穿梭空間的人也不少,比如能夠開空間門的奇異博士,還有x學院裡的一個小變種人……
但是這樣一個不知來源不知好壞的人,託尼還是更傾向於將他放在眼皮子底下看著。這樣比較放心。
等評估完他的危險性之後,再做決定也不遲。
所以託尼需要用些理由把這個人留下來。
雖然他覺得用言語就把這個人給留下來有些不太現實,畢竟他有穿梭空間的能力。但是託尼還是決定試一試。
萬一這個人就是那麼單蠢呢?
於是託尼說:「好吧,我也不確定你到底是不是我說的那個人。但是,你還不能走。」
林秀:「……啊?為什麼?」
「你私闖民宅,需要跟我去警察局走一趟。」託尼理直氣壯地說。
林秀:「……但是,但是,這裡的佈置一看就是酒店呢。」
「就算這裡是酒店,那也是我的私人領地,你不經過我的同意就進入這個房間,我有權控告你。」
或許是覺得這個理由還有些過於牽強,於是託尼開啟了自己手腕上的終端,點了幾下。然後他將螢幕翻了個面給林秀看。
「好了,你看,現在這座酒店已經是我的了。你闖入這家酒店就是擅闖我的房子。」
一則交易記錄呈現在林秀眼前。林秀:「……?」
有錢人都那麼任性的嗎?
一棟酒店說買就買?
託尼:「還有,你嚴重傷害了我的精神,需要賠償我精神損失費。」
「……」林秀覺得自己可能要被訛了。
「多少錢?」
託尼:「一億……不,十億。」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