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事情到這裡已經沒有任何轉機了嗎?林秀有些絕望。
「不……還有機會……」林秀喃喃道。
他迅速用了這瓶止痛藥。
慢慢的,他感覺自己身上的劇痛慢慢減輕, 漸漸變成了隱痛。最後連那點隱痛也完全消失,他似乎恢復到了完全健康的狀態。
他坐了起來,動了動自己的身體,行動自如,好像自己根本沒有受過傷一樣。
林秀拆下了纏滿自己全身的繃帶,發現自己身上遍佈著大塊大塊的淤青,有些已經發紫,有些透著暗紅的血色。他捏了捏自己右手——也就是那天被貝恩擰過的那隻手——的手腕,發現裡面的骨頭居然是碎的。
看來自己的皮囊已經是破破爛爛的,只是靠著那瓶藥還在勉強支撐而已。
剛才林秀在適應自己現在這個身體的時候,sr-100一直在圍觀,當他看到繃帶下滿是傷痕的身體時,它震驚了:
【我知道你的身體狀況很不好,我檢測過,但是我沒想到居然會這樣不好。】
【那瓶藥的藥效是半個小時,半個小時之後,你將面臨雙倍痛苦,你……承受得住嗎?】
它知道林秀其實是一個很怕疼的人。
林秀不怕死亡,不怕受傷,但是他怕疼。以前跟那些罪犯搏鬥的時候,如果他身上不小心被割了一道傷,他回家後都會做出齜牙咧嘴、連聲叫痛的樣子。
「沒事,我可以的。」林秀冷靜地說。
他迅速地離開了醫院。
一路上,他一直在思考現在自己的情況。
現在他身體的健康只是暫時的,在半個小時,不,只有20多分鐘之後,他就無法再行動了。所以他必須在這短短的時間裡做些什麼。思來想去,他決定先去救蝙蝠俠。
畢竟林秀對於他的印象還停留在「蝙蝠俠是無所不能的,蝙蝠俠永遠都能在最差的情況下做到最好」,如果自己救出了蝙蝠俠,那就算自己不能再行動,他應該也能想出很好的計策,救出所有人吧。
但是,自己應該去哪裡找他呢?
他開啟系統商城,瀏覽了一下今天剛剛重新整理出來的商品,並沒有用得上的尋人道具。
林秀關閉了商城,深深吸了一口氣。
他不能太過依賴於這個金手指,一直以來他遇到什麼問題,都是直接去商城尋找商品解決,如果剛好沒有,那他就束手無策了。
不,不能這樣。
他得靠自己。
林秀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小薩,請把整個哥譚的地圖都給我,然後給我阿卡姆裡那些瘋子的動態。」
sr-100迅速把林秀需要的東西都傳給他。林秀匆匆瀏覽了一遍,沉思了一會兒。
「找得到貝恩嗎?找得到的話,把他手下最近幾天的活動傳給我。如果找不到,給我哥譚本土黑幫最近的活動。」
【貝恩最近行動都是光明正大的,他的行蹤很好找。】
sr-100傳給了林秀貝恩以及他手下的活動。
貝恩剛剛帶著他的手下又去哥譚的中心銀行發表了一番演講,下面的人都在「啪啪啪」鼓著掌,興奮著,起鬨著。
林秀:「蝙蝠俠不在哥譚裡。」
【你怎麼知道?】
「沒有時間解釋了,但是貝恩是不會把他留在哥譚裡的,他應該在其他地方。」
「你查得到貝恩這個人的身份背景嗎?」
【可以,他並沒有刻意隱藏過。貝恩來自加勒比聖普里斯卡共和國,他在裡面的一所監獄裡出生。】
【現在我只能查到他長大後逃出了監獄,後面就出現在了哥譚。在監獄裡,他好像接受了美國政府的什麼實驗,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