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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只需要有三個月, (第1/2頁)

哥布林就能完成播種到生育的全過程,哥布林崽子兩年就成年了,雖然理論壽命能到二百歲,但實際上,只有祖賓活到一百多了,其他人都很難活過十五歲。 即使英雄也很難,祖賓現任的老婆格蘭切爾,現在也還算是花季少女,才四十多歲,已經是祖母了,還是被全族人都稱為祖母。 塔洛希爾比格蘭切爾還小得多呢,只有二十五六而已,從軍已經十幾年。 食人魔就好很多了,他們的理論年齡也是二百多,可是實力強,又有人護著,平平常常一百二三,野生的只要熬過十年的幼生期,也能對付活個七八十歲,比人類還強不少。 至於巴茲和格蘭切爾的仇恨,倒也常見。 就是格蘭切爾對族人照顧得無微不至,真的就像是所有哥布林的祖母一樣,只是這麼一來,難免資源就有點緊張,地盤兒就這麼大,還能有什麼辦法呢?就是盤剝其他種族唄。 食人魔她惹不起,雷鳥她不敢惹,巨人她打不過,比蒙她找不著,也就剩下人類好欺負。 康王在戈壁活動這麼久,一直都沒見過本土人類的蹤跡,加斯科爾總說有,但是在哪他也說不清,因為都是些遊牧民,行蹤不定,這些人又過於謹慎,盜賊們接近也是十分不易的。 巴茲帶領的手下,按照他的說法,都是四級騎兵,和騎士的區別只在於他們沒有甲,所以更善於奔襲,戰術基本上就是“如風般掠過敵人的咽喉,然後在敵人的反擊到來之前離開”。 不過這是三級以上的騎兵才能實現的戰術。 康王並不瞭解他們的分級制度,這和管理局的完全不一樣。 宿營時,他向巴茲提出了這個問題:“分級是怎麼分的?” 巴茲摘下面巾之後,並沒有多少風霜之色,是個中年大叔,絡腮鬍子就讓康王看著很親切:“除了像哥布林這樣的東西之外,很少有什麼生物是可以改變自己階位,人類算是其中一種。 但是我們不行,沒有神佑,也沒有魔法天賦,所以我們是棄民,不想成為奴隸而在外流浪的人。 和那些王國人需要從一階開始鍛鍊升階不一樣,我們只要活到成年就能穩定在三階,但是沒有辦法在向上了。 其實同階的人,彼此之間的差距也還是很大的,我們有著出色的戰鬥技巧,但是那些剛成年的,就得在這方面加緊時間學習。 一般來說,這種技巧能給我們帶來一定的成長,大體有十個階段,每個階段身體素質會有一個小階段的躍升,提升不高,但是感受非常明顯。 而對於戰鬥技藝的訓練,也能在某一個階段上,開始領悟特殊的戰鬥技巧,比如我們的,就是在三級的時候,可以實現敵人無法在我們攻擊之後的第一時間攻擊到我們,我們也能策馬到遠離敵人的地方重整攻勢。 到了第七級,,我們就可以把所有人衝鋒的力量積蓄在一起,撕裂敵人的陣型,在一定距離範圍內,衝鋒的距離越遠,威力越大。” 康王想了一下,這不就是軍陣麼?他利用陰兵施展出來的那些有著各式各樣特效的,把格洛希爾殺得潰不成軍那套東西。 不過他那是取了巧的,畢竟陰兵本身的特質,就是和這類氣勢融合的群戰技巧,要是全靠人,康王的也得把這些人好好的訓練一番,還得帶上一些自己的法術。 這麼看來,好像這些人還挺強? 他觀察了一下巴茲,覺得不太對,巴茲的身體素質,確實比擲斧兵要強,但是生命力卻沒有人家旺盛,想必回覆力也不是那麼好的,相對來說,作戰就肯定沒有擲斧兵那麼有韌性。 他們這些輕騎兵武器也不行,那彎刀材質一般,想要破甲恐怕不太容易,馬匹倒還行,氣血上能和座狼相提並論,但是單打獨鬥的話,康王還是會看好座狼。 比較起來,十級的三階輕騎兵應該就算是精英了,大機率打不過一個四階三級同樣是精英的食人魔。 不過這些人對戈壁非常熟悉,作為探馬和夜不收使用,完全能發揮他們的優勢。 而且康王還想試驗一下,這些人進住萬兵城,會給他周圍的勢力帶來什麼影響。 地球人收攏異界人,應該不是沒有人做過,現在還沒有什麼震撼訊息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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