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 (第1/5頁)

達達已經沉溺於鬥雞之中,剛才加文與那女子的對話也沒聽到,現在聞言說道:“好玩,好玩,你們帝國人真不錯,這麼好玩的東西都能想得出來,為什麼我們的人看到公雞隻知道宰了吃呢?”

加文輕輕一笑,道:“玩得盡興點,還有好多好玩的呢!”

“唔~嗯!”

——————————

林翰最近內功勤練不輟,體內的真氣中並沒有了那麼濃厚的火元素,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渾厚磅礴的能量。而他更多的時間是花在掌法和輕功的修煉上。武痴古力連著打傷達達的三名手下,也不方便跟在加文身後,留在了府邸每日與林翰練功。

兩人對攻的時候,林翰剛開始看到古力那把大劍心裡還是發咻的,畢竟他自己手上什麼兵器也沒有。起先,林翰只是依靠自己的輕功前面躲避著,偶爾會用掌法近身對上幾招。但那把劍在心裡始終是個陰影,一些空手入白刃的精妙招式使得也是縮首縮尾的。

畢竟林翰練功時間才一個月,而且基本上都是自己在摸索著前進,遇到各種問題也實屬正常。但林翰是來自於二十一世紀的青年,雖然沒有練過武功,沒有武鬥的經驗,不過二十一世紀那是個什麼時代,是一個資訊大爆炸的時代。

林翰沒有實踐的經驗,但生活在那個時代,透過小說、電影、電視,導致理論知識是異常豐富的,如果單說理論知識,他應該是這個世界上的大師級人物。

林翰這麼幾天練功一直沒有進步,不由開始自我檢討起來。

他明白自己的問題出在哪裡,就是在對方的劍上。劍是利器,碰上一下就會受傷,而自己手中無劍,看起來似乎就弱了對方三分。還未打在心理上就輸給別人,後面的還用打嗎?

難道要自己也練劍法?林翰不是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甚至還想去請求靈韻教自己。但最後還是被自己否決了。不為別的,無論自己學到的劍法有多麼精妙,總是需要自己的內力作為基礎的,但這套精妙的劍法卻發揮不出來自己內功的威力,學來何用?相比之下,與內功配套的混元掌法就不存在這個問題,這套掌法就是依據內功的行功路線而設計的,每打完一次掌法,都會讓內力更精純一分,而且掌法能夠把內功的威力百分之百發揮出來。

自己創一套劍法?還是別開玩笑了,林翰雖然自詡聰明,但還沒有自大到這種地步。這東西要是看了幾本武俠小說、練了點功夫就能創造出來,那高手也太不值錢了。

林翰撫摸著手裡的《混元功》,忽然想起了武神的事蹟,他以一雙肉掌力挫對方四十名高手!

林翰一拍自己的腦門,心裡暗想:他能做到,憑什麼我做不到?

又想起一位武俠大師說過類似的話:任你劍法再精妙,出劍速度再快,這一切都是有跡可尋的。

一把劍無論多麼鋒利,打鬥的時候也無論劍法多精妙,出劍多麼的快速,總要劃到了對方身上才算有用。假如一劍出去,被對方閃開或者擋住,也就沒有什麼威脅了。當然,還要防著後面的招式,可你有後招難道我就沒有了?

這些道理本就是極其簡單膚淺的,任人一想就明白,但有時候人走入一個誤區,再想就糊塗了。

林翰相通這些,頓時覺得豁然開朗,心裡又不禁暗罵自己:林翰啊林翰,你這個蠢貨,練功的時候按照功法一招一式有板有眼的練,這樣沒錯,但是比斗的時候,怎麼還能這樣呢?須根據當時的情況隨機應變,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拿死的招式來指揮活人,你這個活人離死也不遠了!

想通之後,林翰覺得自己的武功又深了一層,雖然自己的內力沒有變得深厚,掌法也沒有變得凌厲,但武功就是深了。這種頓悟的感覺很玄妙。難怪練武之人都非常強調悟性,有時候一朝有所悟得,勝

最新小說: 化身NPC:我與玩家和平共處 籃壇第一外掛 我一體校生:成為拳王很合理吧 不是御獸師咋了?我有一國御獸 魔法書成真:開始夢域副本 眉山蘇氏,蘇允最賢 超能進化:我的兵種有點貴 龍族:路明非的逆反劇本 末日遊戲的違規者 我把NPC拐跑後遊戲崩了 捱打永久加生命,開局即無敵 強制遊戲 從EVA開始的穿越之旅 NBA帶著西蒙斯踏上籃球之巔 網遊:女孩子也能成為大佬 國乓!讓我成為我的榮耀!! 光與暗的交響 網遊:開局萬倍增幅,炸了新手村 求生遊戲,我在異世捲成大佬 體育:我在奧運會,吊打大漂亮